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我县现有物业企业14家。其中:民营企业13家、国有企业1家,共服务、管理我县57个物业小区。为解决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精神,起草了《呼图壁县物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二、起草过程
呼图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办法》初稿后,通过认真学习先进地区、兄弟单位经验做法、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和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2023年8月14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召集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2024年8月2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务分管领导带领业务科室负责人、呼图壁镇人大主席、呼图壁镇业务科室负责人、物业公司人员等前往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局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并提出修改意见。2024年8月7日,由分管县领导召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后续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次,并提出修改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后,形成了该《办法》。
三、主要内容
《呼图壁县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共五章三十一条。第一章总则,明确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规定物业服务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服务至上的原则,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第二章管理职责,详细划分各相关部门、乡镇、社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第三章 老旧小区管理,针对老旧小区存在的基础设施薄弱、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制定专门的管理措施。包括加大对老旧小区的改造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老旧小区管理,提供基本的物业服务。第四章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体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奖惩,激励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第五章附则,明确办法的实施时间和解释权归属等问题。此外,本次修改还新增了附件《呼图壁县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考核实施方案》,以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解读单位:呼图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线下咨询窗口地址:呼图壁县锦华大道19号
联系人:徐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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