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环保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自治区和自治州减 排目标的责任。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 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自治州环境保护队伍建设;规划与组织指导全州环保系 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承担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77.6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7.6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环境保护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7.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9.7万元.
(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