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发展畜牧业和动物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并监督实施畜牧业经济发展的政策和办法;编制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指导畜牧业产业化建设,引导和支持畜牧业结构调整。
(二)指导畜牧业生产、抗灾保畜、防灾基地建设和对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规划和建设;负责对国有牧场的业务指导、服务及协调工作;依法对县市畜牧兽医局进行监督指导。
(三)负责畜牧兽医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和管理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兽医医政和药政管理工作;负责动物
产品及投入品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情并及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定重大动物疫病控制
理以灭计划,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依法认定动物疫和扑组织动物疫情扑灭工作;承担畜牧兽医行政案件复议工作。
(四)负责拟定奶业发展规划,编制奶业基地建设项目。负责原料奶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奶业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当地生产的牛奶推行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建立牛奶生产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牛奶生产安全卫生质量跟踪管理制度;指导奶业协会和奶农协会的工作。
(五)负责草原监督管理工作;拟定草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警、调查以及防治工作,组织研究和推广综合防治的办法;负责草种生产、加工、检疫、检验的监督管理;负责境内草原的行政监理和草原防火灭火工作;承担治蝗灭鼠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指导协调畜禽育种改良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规划;负责种畜禽(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及其引进工作,制定种畜禽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计划。
(七)负责研究制定饲料工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对饲料行业的监督与指导工作。
(八)研究制定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牧业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推广,组织协调畜牧业重大科技项目的联合攻关;组织协调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和科技交流以及技术引进等涉外工作;拟订畜牧业地方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
(九)负责畜牧业各类资金的财务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经济效益进行检查监督;负责畜牧业信息与市场调查工作。
(十)承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
2015年畜牧兽医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054,762.44元;
2.支出情况:
2015年畜牧兽医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54,762.44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工资福利支出:3,468,435.16元
(2)公用支出:133,9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2,427.28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畜牧兽医局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