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供销社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活动。
2、负责有关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发展和完善有关农村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市场体系建设,指导推进有关农村流通现代化及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负责全县现代农业流通网络建设工作。
3、按照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的组织协调和经营管理;负责棉花、化肥、农药、边销茶等重要物资的全县级储备工作。
4、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控股和参股企业进行监管。
5、负责对全县供销社系统指导、协调等行业管理工作;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各级供销社、社办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州供销社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供销社系统干部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7、代表全县供销社参加全国总社和自治区供销社的有关活动,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事宜。
8、承办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16.1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6.1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一)工资福利支出94.2万元.
(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8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