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 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事关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着力调整支出结构、全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竭力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奋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我县地方财政收入计划完成330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21056万元,其中:县本级117360万元(税收收入69000万元、非税收入4836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109684万元增加7676万元,增长7%;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1720万元,其中:县本级68206万元,较上年完成数68652万元,减少446万元,下降0.6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13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27946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3年我县财政总支出预计安排330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21056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201550万元(包含预备费200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582万元,上划州级财政支出992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17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13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25520万元,收支相抵,为平衡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