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冀原江
同志
领导职务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领导分工
负责公安、司法、交通、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
联系县委社会工作部。
领导履历
冀原江,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