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
| 机构名称 | 劳动监察大队 |
| 科室领导 | 王学珉 |
| 办公电话 | 0994-4502703 |
| 机构职能 | 组织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指导劳动标准制订工作;监督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参与县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指导实施全县劳动监察工作;负责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对全县劳动监察机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组织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和信访工作;加强专兼职劳动监察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参与县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承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依法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及基金征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