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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0 11:04:41 来源:呼图壁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技术服务中心(呼图壁县城建档案室)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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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1月,呼图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昌吉州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昌吉州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呼图壁县园户村镇下三工村四队

建设内容:新建日处理量为150t/d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使用年限10年,其场地工程主要包括垃圾坝、场地基础平整、场底衬里防渗、场地雨污分流系统、导气石笼以及环境监测井等辅助设施。同时购置装载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

二、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呼图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8189362593

地址: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锦华大道19号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邮箱:419208193@qq.com

电话:18099106005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769号长春路超高层小区办公综合楼1102室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DCsy8Lyeo1_QMkc9eG7TQ?pwd=vw2q提取码:vw2q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说明: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呼图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