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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8 13:26:18 来源: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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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学校名称:呼图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申请资助类型:□国家免学费 □国家助学金 □国家免住宿和教材费

学生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1

专业

年级

班级

入学

时间

家庭成员情况

姓 名

年龄

与本人

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家庭经济状况

户籍性质

□农村(含县镇)

□城市

主要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家庭人

口总数

家庭

年收入

人均

年收入

申请助学金的主要理由

原因:

承诺:本人所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真实。以上情况若有不实,愿承担取消本人的受助资格等一切责任。

学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班级审核意见

专业:□涉农 □非涉农 户籍:□农村 □县镇非农 □南疆四地州生源 □26个边境县、贫困县 □特困地区 根据困难证明确定:□城市低保或农村五保 □孤儿 □烈士子女 □单亲 □残疾学生 □残疾人家庭 □因病 □因灾 □其他原因

经班级民主评议,同学符合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班主任签字: 部系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及公示结果

校资助中心负责人签字: 主管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申请表后需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户主详情页、本人页)、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或低保证、扶贫手册、孤儿证残疾证等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