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属各中学:
根据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新教函〔2024〕381号)精神,州教育局制定了《2024年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制定按照“普职比协调发展”要求,划拨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各高中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班额,按招生数自行设置班级数,严禁每班人数超过55人。
二、根据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4〕189号)精神,普通高中录取由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录取,各学校未经州教育局批准不准擅自招生或招生以后进行补录。
三、州教育局按照不超过每个学校招生计划数5%的比例为每所普通高中预留特长生计划。昌吉市四中为自治区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试点项目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适当增加。特长生需参加2024年昌吉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有中考成绩。如果各学校特长生计划完不成或者不招收特长生,州教育局将空余特长生计划调整到普通招生计划中。
四、为切实处理好录取过程中考生成绩并列、部分考生被内高、内职录取后退回等问题,本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自治州教育局可根据实际,在录取时对全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进行适当的微调整。
五、民办高中学校按照下达的计划,由州教育局划定录取分数线后在昌吉州区域内招生,招收的学生需参加2024年昌吉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有中考成绩。州教育局将在注册学籍时,审核学生的中考成绩,超计划招生或低于录取分数线招生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六、所有学校录取的学生必须经州招生委员会审核,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学生持高中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录取通知书上加盖州教育局录取专用章,此要求需宣传到每一位考生和家长。
七、各县市教育局、各高中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积极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和咨询服务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维护自治州社会稳定。
附件:2024年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4年7月23日
附件:
2024年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单位 |
招生计划 |
其中特长生 |
|
木垒县 |
350 |
15 |
|
奇台县 |
1300 |
35 |
|
吉木萨尔县 |
650 |
30 |
|
阜康市 |
900 |
45 |
|
昌 吉 市 |
合计 |
3700 |
385 |
州一中 |
900 |
35 |
|
州二中 |
750 |
85(含篮球班50人) |
|
州四中 |
550 |
70(含足球班50人) |
|
市一中 |
700 |
35 |
|
市四中 |
400 |
100 |
|
市九中 |
400 |
60(含科技类40人) |
|
呼图壁县 |
920 |
50 |
|
玛纳斯县 |
700 |
30 |
|
昌吉州行知学校 |
700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