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委决定对以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具体信息如下:
呼图壁县植养美发店,卫生许可证号2025-6523230001,负责人:奚学慧,经营地址:呼图壁县园林路华安社区邻里小屋101号。以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明作废,自2025年9月25日起执行,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名义开展美发服务,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