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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新疆格莱美特活性炭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6 17:10:07 来源: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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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格莱美特活性炭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公示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行为人:

所在地:呼图壁县大丰工业园区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187****9999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情况:2023年3月24日,呼图壁县应急管理局两名执法人员对新疆格莱美特活性炭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隐患22条,当日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月25日,组织对上述22条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时发现,其中有2条隐患未整改完成,存在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新疆格莱美特活性炭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林作出,处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