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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新(呼应急)煤监管罚〔2026〕7号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3 11:21:25 来源:呼图壁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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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白杨河项目部机电副经理韩*

处罚决定文号

新(呼应急)煤监管罚〔2026〕7号

处罚名称

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白杨河项目部机电副经理韩*存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违规案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违法事实

2025年12月20日,矿井一采区轨道上山掘进工作面在处理破损风筒更换时,停止(主、备)局部通风机导致工作面瓦斯超限最大值达2.64%,在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前未按照《临时停风、送风管理制度》第二条第(五)款要求,采取安全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决定对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白杨河项目部机电副经理韩*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01月23日

备注

该行政处罚公示未经属地监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引用转发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