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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发布时间:2023-08-29 19:09:49 来源: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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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一、执法主体名称(全称):呼图壁县教育局

二、法定代表人:陈丽华

三、执法区域:呼图壁县

四、执法类别:教育

五、办公地址:园林路18号

六、监督电话:0994-4502233、0994-4502601

七、邮编:831200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办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督导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