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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05 18:12:11 来源: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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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有效。县人民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政府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推动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查一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用好政府常务会轮值讲法、以案释法、败诉案件复盘、领导干部讲法治课等方式开展学法活动,2024年以来共计开展政府常务会“以案释法”20场次,复盘2023年败诉案件3件,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能力不断提升。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企业开办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至1个工作日,全县新增市场主体1558家;规范不合理招投标条件限制,制定印发《呼图壁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采购工作会商制度》,累计召开政府投资项目联审会议7次。二是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涉企检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梳理需要联合检查调查的执法事项,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进一步明确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具体适用范围和情形,办理首违不罚、不予、减轻、从轻处罚案件100余件,营造了宽松包容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三是搭建政金企合作桥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融资困难,为企业解决遗留问题57件,累计授信放贷78.41亿元、减税降费1.82亿元、留抵退税4865万元;及时兑现增资扩产、技术改造等方面履约达效的各类企业奖励资金1000余万元;强化政府债务化解,累计偿还拖欠中小企业账款1.45亿元。

(三)行政决策程序不断规范。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审查通过重大行政决策50余件、审查不通过2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6次、召开听证会2次、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次。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推行“内外结合”“双审双核”机制,即每项涉法事务由1名外聘法律顾问和1名公职律师分别审核,合法性审查意见由具体审查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多重审签;对于重大、疑难涉法事务,实行集体研讨机制,审查各类涉法事项262件,出具各类意见书379件(其中各类合同、协议167件,规范性文件84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审查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开展专项清理3次,审阅文件600余份,继续有效24件。

(四)行政执法能力显著提升。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各行政执法单位配发执法记录仪182台,推动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大执法事项公示力度,公示各类信息3491项;健全完善法制审核机构,全县29家执法单位均设立法制审核机构或设置专(兼)职法制审核岗位,共配备法制审核人62名,超过执法人员总数的10%。二是全力推进乡镇赋权工作,加强对乡镇赋权事项的培训指导,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单位10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4期;强化乡镇执法人员力量,累计为乡镇发放执法证78张;组织8家赋权单位与各乡镇签订赋权协议,实行“一对一”包联帮扶;统一执法文书,制定乡镇执法文书模板64份,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和执法文书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实行人社、住建等重点执法领域案卷评查全覆盖,抽查各执法单位案卷386卷、增长46%,案卷合格率93%、提升18%;探索开展现场执法监督活动5场次,现场反馈问题11条。

(五)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强化行政复议队伍及场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2024年共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4件、增长70%,办结27件、纠错1件、调解6件。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指派法律顾问62人次,其中:诉讼类53件、非诉类9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2件、二审21件;案件主要集中在人社局和农场管理局,占全县行政诉讼案件总量的64.2%。2024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对被纠错案件和败诉案件,做到“一案一分析”,强化“个别案件+整体推动”双覆盖,推动监督“以点带面”;针对个别单位在办案理念、证据收集等方面问题较多的情况,分管县领导和复议机构负责人对被复议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具体办案人员开展集体谈话,对同类案件进行全覆盖评查,通过审理个案提升被复议单位整体办案质量。

(六)群众法治获得感日趋增强。一是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抓好普法短视频录制,用好“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三支队伍,实现普法队伍“专群结合”、优势互补,全县19名法律顾问结对帮带355名法律明白人,切实提升“法律明白人”法律素养,积极引导调解员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活动,开展普法活动35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二是落实人民调解案件“一案一补”季度奖补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联动的大调解机制,累计排查973次,发现矛盾纠纷607件,预防482件,化解复杂疑难纠纷2件;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494件,调解成功491件,调解成功率99.3%,履行完毕470件,履约率95.7%,涉及金额666.07万元。全县共建立行政调解组织22个,配备行政调解员116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59次,排查纠纷326起,累计调处纠纷668件,涉及金额814.55万元。三是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坚持抓好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多元化”,实现法律服务“专业队伍+群众队伍”有机融合。26名法律顾问入驻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地开展服务3400余小时,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实现7×24小时全天候开放法律服务。

(七)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体系持续完善。一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呼图壁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740条,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394期1078条信息。“县长信箱”共收到留言60件,均按时答复并根据留言人意愿在网站上予以公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大多部门联合监督力度,推行“人大+检察”、“人大+司法行政”、“政协+司法行政”等联合监督方式,强化法治督察和纪检监察协调联动,开展联合监督活动5场次,涉及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法治乡村建设、行政诉讼等事项。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修订司法局“三定方案”,设置行政执法监督科,明确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构建起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二、存在问题及2025年工作计划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主人翁意识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没有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作为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看待,导致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二是部分部门间的权责还不清晰,安全生产、物业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领域还存在职责交叉、权属不明确的现象,造成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的事项时有发生。三是行政决策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单位履行行政决策程序特别是集体论证和公众参与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重事前决策轻事后评估的问题较为普遍。四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提升,“选择性执法”和“一刀切执法”的现象仍然存在,仍有个别单位没有实现全过程文字音像记录,执法人员开展说服、教育等柔性执法方式的运用不充分。五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有欠缺,有些单位对“三调联动”工作不重视,市监局、公安局、人社局调解了全县九成以上的行政纠纷,其他各单位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2025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将全面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工作各个领域,以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依托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对全县各乡镇、各行政执法单位的“三定方案”进行修订,完善权责清单事项,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权责事项,推进全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是抓好执法事项公示公开。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主动公示本部门(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决定(结果)、行政执法流程图和行政执法程序等事项,理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裁量权基准,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单位)行政执法“四张清单”,明确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事项,不断优化跨部门联合监管“综合查一次”工作措施,从“源头”公示抓好“阳光执法”体系建设。

三是不断规范合法性审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抓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双核制度和县乡“合法性集中审查”模式的有机结合,落实好合法性审查制度改革措施,推行县政府法制审核机构负总责、各部门(单位)内部法制审核机构各履其责、法律顾问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建立健全审查清单,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关口。

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围绕“怎么干、干什么”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落实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抓好各部门(单位)行政裁量权基准和事项的公示,明确“从轻、减轻、免予”处罚及不予强制执行等情形的适用准则,持续推进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制度,不断释放“柔性执法”明确信号,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五是稳步推进乡镇赋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赋权事项的培训指导,健全完善乡镇与县直部门(单位)行政执法统筹调度和协作配合机制,解决好部门(单位)违法现场“发现难、取证难”和乡镇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打通执法“最后一公里”,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场所、工作流程、执法文书、人员队伍的“四个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六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察监督等的协作机制。完善执法监督机构建设,丰富执法监督方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平台合作机制,推进信息化执法监督平台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是优化跨领域、跨部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落实《呼图壁县联合执法办法(试行)》工作要求,协调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联合执法方式,确定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事项,明确综合执法牵头部门(单位)职责和执法频次,不断优化跨部门联合监管“综合查一次”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