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玉燕委员:
你们提出的30号《关于将县一中东侧及北侧荒地建设为生态绿廊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一中东侧、北侧地块,在《呼图壁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中用地性质为分别为公园绿地。2020年9月,我局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乌鲁木齐广域博创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呼图壁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成果形成后2次征求了乡镇和县直部门意见建议,在政府网站公示征求了公众意见,组织疆内外专家进行了技术审查(原则通过),并经呼图壁县2023年第3次自然资源开发与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呼图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审议,均原则通过。在《规划》中,县一中北侧地块西半部分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县一中东侧地块及北侧地块东半部分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按照规定程序,待《规划》经州人民政府审批后,我局严格按照审批规划组织实施。县一中东侧地块及北侧地块东半部分用地将在后期进行规划修编时,予以考虑规划公园绿地。
附件:呼图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
牵头县领导签字: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经办人:商博 电话:18083955504
呼图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