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保障呼图壁县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科学有序地进行,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各族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昌吉回族自治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本预案适用于呼图壁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呼图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要集约各方医疗力量,实行统一管理。呼图壁县辖区内各单位、乡镇(场)、园区,服从呼图壁县的统一指挥。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的人员伤害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