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20日至7月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呼图壁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8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呼图壁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查整改主体责任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县司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坚持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以上率下,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平时分工安排分别负责相关整改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细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司法局党组按照巡察要求,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要措施和要求,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分解,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任务。各责任科室按整改要求执行,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筑牢思想政治根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等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集体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专题学习,增强全局干部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利用新媒体普法平台制作、转发普法短视频,在全县出租车顶灯循环播放法律标语等方式普法;组织法律顾问、律师等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对群众咨询频繁问题开展针对性普法,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与县民政、残联、总工会等联合,针对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及法律意识。二是对各乡镇、村(社区)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实地指导,坚持新任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各乡镇开展“一把手”讲法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压实工作责任,不定时抽查乡镇“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参训情况,督促做好法治培训。
3.突出法治宣传引导。一是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律所、公证处、人民调解员等,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让群众在体验中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信访工作条例》,切实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强化协同联动机制。明确司法局与信访局信息沟通、衔接运转、业务交流等工作制度,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导入人民调解、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相应法律程序办理。三是强化法律服务保障。坚持让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拓宽信访化解渠道,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信访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四是积极推进法务中心建设。
4.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指导各乡镇严格落实《呼图壁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监管服务办法》;加大对各乡镇合同审查指导力度,发挥好乡镇司法所作用,将各乡镇、村(社区)法律顾问使用情况纳入一体化监管;加强法律顾问管理,要求各乡镇、村在合同签订前必须由法律顾问出具意见。
5.抓好青少年群体教育。一是监督指导各乡镇、教育局抓好青少年国语学习教育,重点加强雀尔沟镇、石梯子乡等少数民族聚集区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力度,切实认识到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提升国语水平。二是切实压实乡镇主体责任,依法治县办定期对法治文化“进乡村”活动作用发挥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压实教育局法治进校园牵头部门责任,指导学校以多种形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依法治县办定期对全县中小学法治文化阵地进行实地指导检查。三是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优势,每年对法治进校园、法治文化进乡村(社区)活动开展进行全覆盖指导。
6.提升为民服务质量。一是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坐班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要求并开展监督;完善《呼图县人民调解补助经费使用制度》等“以案定补”相关制度,落实季度评查,季度兑现补助;在各乡镇建立个人调解室,调整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比例,充实调解力量,实行统一管理,满足社会对调解服务的需求。二是完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机制;落实调解员分级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年度考核,突出差异化,激励调解员不断提升等级。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扎实开展“公证便民提速”活动,梳理公证服务群体类型,针对性开展巡回办证服务,全年开展巡回办证不少于4次。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聘请专业领域调解员,化解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四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资源、汇聚力量,将公证、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服务、行政复议受理、人民调解等事项迁入综治中心,实现“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加强纪律教育。坚持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利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机关集体学习等,常态化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文件、会议精神的学习,明确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正反面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全局干警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做到敢于负责,勇挑重担、积极工作。
2.强化制度建设。一是修订《呼图壁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合同、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严把资金审批、询价采购、合同审签、过程监管、验收支付各个环节,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二是修订完善《呼图壁县司法局干部绩效考核制度》,破除干部考核人情打分局面,将考评考核结果直接与机关各科室和各司法所集体、个人的评先、评优资格挂钩,提高工作质效,树立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三是修订完善联系点制度,结合班子分工及时调整联系点,并强化班子成员对“四下基层”工作制度的学习,化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党建与业务互融共进。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集中学习为契机,将律师以案讲法、科室结合业务学法、到企业送法融入日常,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能力水平;探索建立支部轮值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的建设相关工作,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
2.切实加强党建工作。总支定期会议,听取各“两新”支部党建工作汇报,每月将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发至“两新”支部,规范党建工作开展;支部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列入支部学习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查找风险点。
(四)关于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扛牢主体责任,实现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局党组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有序推进整改,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4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6个,整改完成率达100%。
2.强化部门联动,确保整改推进协同高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对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开展联合会审、整改验收及督查工作,做实整改日常监督,局党组真改实改,推动新建、修订完善制度机制3个。
3.强化廉政意识,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廉政风险防控点,局党组书记、分管领导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财务问题,深刻反思产生问题的根源,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了财务支出审核把关。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提高财会业务素质,从细从严加强财务管理,切实增强了依法理财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司法局党组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党的建设、推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担当作为、廉洁奉公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让全县各族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94—4502260;通信地址: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东风大街N16号呼图壁县司法局;邮政编码:831200。
中共呼图壁县司法局党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