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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呼图壁县十四五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及“十四五”专项规划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 13:06:42 来源: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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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呼图壁县十四五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十四五”专项规划成果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委、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委)具体负责统筹推进的一项系统性工作,是指导今后五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前期县政府已经下发了相关通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就报送“十四五”课题研究成果和“十四五”专项规划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四五”规划课题研究

2019年5月31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呼图壁县“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了17个部门27个研究内容,由县发改委牵头承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研究、区域协调发展研究、能源发展研究等7个课题并明确要求课题研究工作于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

(一)规划课题研究

1.“十四五”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责任单位:县商务和工信局

2.“十四五”信息化发展研究

责任单位:县商务和工信局

3.主动融入自治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研究

责任单位:县商务和工信局(招商局)

4.“十四五”促进消费增长及培育消费新热点研究

责任单位:县商务和工信局

5.“十四五”现代物流体系研究

责任单位:县商务和工信局

6.“十四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研究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7.“十四五”水利事业发展研究

责任单位:水利局

8.“十四五”城镇建设发展研究

责任单位:住建局

9.“十四五”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研究

责任单位:交通局

10.“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研究

责任单位:教育局

11.“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研究

责任单位:卫健委

12.“十四五”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局

13.“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研究

责任单位:民政局

14.“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研究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

15.“十四五”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研究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

16.“十四五”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资委

17.“十四五”市场监督管理研究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18.“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研究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19.“十四五”统计体系发展研究

责任单位:统计局

20.“十四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责任单位:科技局

(二)报送时间

2020年6月3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

(三)报送要求

报送课题研究需提供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纸质版课题研究需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逾期未报送的部门,我委将形成专报报政府主要领导。

二、“十四五”专项规划

(一)规划名称

1.呼图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责任单位:发改委牵头,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工信局、交通局、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呼图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牵头,工业园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工信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十四五”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商务工信局牵头,工业园区、招商局、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十四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牵头,发改委、文旅广局、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十四五”水利事业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水利局

6.“十四五”城镇建设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住建局牵头,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十四五”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责任单位:交通局

8.“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发改委牵头,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工信局、交通局、水利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十四五”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文旅广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发改委、交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十四五”人口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卫健委牵头,人社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十四五”生态环境治理规划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13.“十四五”创新驱动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科技局

14.“十四五”电网建设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国网呼图壁县供电公司牵头,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时间进度

1.各专项规划初稿。6月30日前完成,并将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发改委。

2.各专项规划定稿。7月30日前完成。7月10日前要报分管县领导并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对专项规划进行审查修改;7月20日前完成修改稿报县政府会议研究,7月30日前形成专项规划定稿报县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发改委)

(三)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筹力量、形成合力,高质量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任务。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素质和水平,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要采取征询会、座谈会等方式,拓宽建言献策渠道,切实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加快推进和落实规划编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向县规划编制办公室报送阶段性成果,推动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科学高效完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划引领。

联系人:程秀杰   联系电话:18999343220

呼图壁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呼图壁县发改委代章)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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