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机构名称 | 大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科室领导 | 李鑫 |
办公电话 | 0994-4202371 |
机构职能 | 1.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申请事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2.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经营活动。 3.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履行情况,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4.指导辖区内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 5.对辖区内的广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6.依法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开展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7.维护市场公平交易,严厉打击各种经济违法行为。 8.宣传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9.认真履行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