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证领取准备资料
首先注册企业服务平台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通过申请的企业服务平台打印)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代码的证明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原件及复印件
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
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链接管道总长小于或等于1000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其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原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领取使用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