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关于十三届呼图壁县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4年4月22日至5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州党委、县委工作部署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逐个解决问题、逐项对账销号,确保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迅速召开专题整改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真正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对问题逐项梳理,归类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班子成员对照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扛起来,真正做到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彻底整改,确保整改实际成效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5年2月,巡察反馈问题26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6个,制定整改措施70项,建立完善制度1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党组中心组学习浮于表面,研讨交流走过场,脱离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严格执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确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等9项学习讨论重点,组织班子成员集体学习讨论。会前班子成员提前自学思考,准备发言提纲,发言提纲结合工作职责情况,发言提纲由分局党组书记审签。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于10月25日制定下发《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分党组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规范“第一议题”制度的程序步骤在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党员大会等会议上落实“第一议题”的制度,做到了新思想学习贯彻入心见行、善思善用。根据制定下发的第一议题制度的要求,紧扣会议研究内容,制定详细的计划和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历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等“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严格按照会议议程要求开展学习。截止目前,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党员大会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3.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2023年4-9月,PM10和PM2.5同比大幅上升;2023年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实施中帮扶指导督促企业不及时。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集中学习。制定《关于呼图壁县落实扬尘管控具体方案》,分析研判颗粒物浓度上升原因,科学化、精细化加大对产生PM10和PM2.5的源头管控。督促建筑工地、市政工程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大洒水降尘力度,整改办、环保管家定期对工地进行帮扶指导。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优良天数比例85.2%(311天),较全年目标值81.1%高出4.1个百分点。根据《呼图壁县2024-2025年生态环保攻坚行动方案》,每周安排专人对重点任务进行调度,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完成改造及治理任务。
4.党组班子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弱化。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增加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内容。邀请宣传部干部为我单位讲授了意识形态的课,并派工作人员在宣传部理论科跟班学习。
5.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意识不强。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并将其贯穿实际工作中。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及社会矛盾进行研判分析。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桌面推演,使各成员单位熟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职责,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做好政策解读和措施倡议,得到社会公众支持。
6.网络舆情安全有弱项。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组织干部学习如何处置网络舆情安全等内容。对于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和意识形态领域舆情监测和舆情及时进行上报。加强与网信办的合作。
7.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实践活动少,与生态环境工作结合不紧密。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开展系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联谊活动。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列入2025年工作计划,启动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和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典型事例的推选。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8.履职尽责不到位,解决复杂疑难问题不力。对辖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设施、应急措施等方面缺乏监管。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加大巡查力度,对企业的内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设施、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监督帮扶。对大丰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口超标进行立案查处,我单位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533500元,该企业未及时缴纳罚款,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已立案。
9.统筹抓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有弱项。对企业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不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常态化开展对五类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等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格莱美特活性碳、锐源通化工按要求定期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及安全风险辨识,建立安全责任制,并将环保设施纳入安全管理体系。
10.执法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需要提升。执法力量薄弱,依法监管水平不高。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安排执法人员学习理论知识,选派人员到州局跟班学习,荣获2024年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知识精神荣获一等奖;对新疆鑫凯高色素特种炭黑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7.4万元整。
11.环评工作监管有漏洞,存在未批先建和批建不符现象。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分别对天弘伟业新型材料公司与锐源通化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现已结案,天弘伟业新型材料公司处罚款人民币47000元整(已缴纳),锐源通化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3040元(已缴纳)。严格执行“三同时” 制度,对于“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12.不宜公开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3.文风不实,行文不规范问题。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严格规范公文制发程序,由部门负责人初审校对后,再由分管领导复核,呈主要领导签发,杜绝公文出现错误,切实纠正公文撰写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强作风建设,端正工作态度,结合实际情况撰写工作方案,对发现抄袭拼凑等形式主义问题进行批评谈话。
14.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文件精神及《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标准。
15.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依照《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办法》规范采购行为。
16.车辆油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学习,严明公务用车程序,从源头上杜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要求,规范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养、保险等。严格公务卡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17.审签手续不齐全。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严肃财经纪律,组织班子成员及财务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审批、财务制度及报销制度。
18.财经支付不规范。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严肃财经纪律,组织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及政策的学习,提高工作严谨性,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
19.减排清单没做到应纳尽纳,燃煤锅炉摸排不彻底。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将辖区内涉气企业应纳尽纳。加大排查力度,重点集中在非集中供暖区。加强对非集中供暖区燃煤锅炉摸排力度,发现一个整治一个。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信访处理。按项目建设审批流程积极和业主对接,按时限办理。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20.班子统筹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分党组工作规则》,强化党建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进一步压实分局党组党建主体责任,推进分局“五个好党支部”建设。提高政治意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凝聚班子力量。
21.党建工作有短板。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积极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学习计划,进一步压实分局党组党建主体责任,培养党建管理后备力量。认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要求,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22.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组织党组班子讨论修订《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分党组工作规则》,认真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分党组工作规则》,强化党建主体责任,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3.“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根据职责分工,重新修订并印发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张清单。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查摆各自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及谈心谈话制度。
24.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警示效果不强,查摆问题不精准,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流于形式。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做好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筹备及召开,做好党纪学习教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交流研讨。
25.班子自身建设不严,干部管理宽松软。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加强班子建设,加强学习并进行学习研讨。加强干部管理,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学习《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制度汇编》。强化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研讨。
(五)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26.经巡察发现,“接待费管理不严格”的问题边改边犯。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认真执行公务接待费派餐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建立健全完善制度,修订完善《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制度汇编》,做到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此类问题重复发生。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建章立制,今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担当,增强责任意识。把抓好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凝聚抓好巡察整改的合力。
(二)持续发力,建立长效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真正以巡察整改落实成效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
(三)深度结合,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增强整改实效、凝聚队伍力量,化问题为鞭策、化责任为担当,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环保业务工作全面发展的不竭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分党组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