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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落实呼图壁县农村供水“三个责任”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9 17:37:31 来源:呼图壁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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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65号)《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1〕10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村供水实际情况,现将我县农村供水 “三个责任”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名单进行更换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许建军  县政府副县长

电      话:18009940555

县人民政府是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总责,统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工程建设资金和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的筹措落实,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

主管责任人:李 刚 县水利局局长

电      话:15299647999

分管责任人:王宗涛 县水利管理站党支部书记

电      话:15299663939

县水利局是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水源保护、水质保障、供水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石梯子乡农村供水工程、雀尔沟镇独山子农村供水工程、雀尔沟镇东沟农村供水工程、雀尔沟镇西沟农村供水工程由乡镇管理,乡镇长为运行管理责任人。大丰镇农村供水工程、呼图壁县城市管网延伸工程由企业管理,水务公司总经理为运行管理责任人。

职责:乡(镇)人民政府、县汇通达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村级管网以上(不含村内管网)主体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标准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响应能力。压实本辖区各供水工程管护责任,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各行政村负责本行政村区域内供水工程的维修养护、水源保护、计量收费、安全服务等工作,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各类供水管理制度(办法)及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合理确定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