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2〕99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上午10:00-13:30,下午4:00-7:30)向呼图壁县水利局及新疆昌吉方汇水电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项目实施单位或者评估单位反映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进行答疑和上报。
公示时间: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8日
公示材料:(见附件)
实施单位:呼图壁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994-4502155
评估单位:新疆昌吉方汇水电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94-2522011
电子邮箱:14420901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