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面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20〕42号)、《昌吉州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意见》(昌州政办〔2020〕78号)、《呼图壁县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呼图壁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抢抓职业教育发展机遇,立足呼图壁毗邻乌昌特殊区位优势和良好产业基础,精准对接区域产业需求,依托疆内外优势职业教育资源,以争创产教融合示范县、示范行业、企业为载体,以做实做强产教融合型企业和学校双主体为突破口,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支持呼图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积极争创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成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培育2个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提高专业服务产业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2024年,争创建成1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产教融合综合实训基地。2025年,建设1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基本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努力形成与产业发展相匹配,与社会充分就业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对县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贡献更加显著。
二、实施原则
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融入经济转型升级各环节,贯穿人才开发全过程,形成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大格局。
服务需求,优化结构。面向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完善教育资源优化布局,加快人才培养结构调整,创新教育组织形态,促进教育和产业协同联动发展。
校企协同,合作育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支持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强化政策引导,鼓励先行先试,促进供需对接,构建完善产教融合发展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新格局
一是统筹产教融合发展布局。将产教融合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为推动县域产业、技术、人才等持续扩容增能,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的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明确产教融合的政策措施和支持方式。支持中职发展,推进产教园区建设,建立政府职能部门支持国家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福建职业教育对口帮扶机制,将职业教育支持、帮扶发展纳入相关领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源,共谋职业教育发展。
二是推动产教融合专业建设。与县域主导产业发展相结合,深度融合校企合作模式,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整合优势资源,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和产业结构变化,结合主导产业发展趋势,引导中职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做精做强、做出特色做出品牌专业,促进县产业发展转型升级需求,积极支持纺织服装、城乡旅游服务、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物流、煤炭、新材料与环保装备、畜牧业、马产业、苗木花卉、电子商务等领域专业建设。
牵头单位:发改委、教育局
责任单位:政府办、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中职校
(二)创新校企合作运行模式,推进协同育人
坚持德同业异、技能为先、德技兼修、工学结合育人原则,整合汇聚多方优质资源,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加快推进形成双主体育人机制。一是探索混合所有制双主体育人模式。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实训基地运行机制及模式,引企入校建立校中厂、厂中校、前店后校的校企合作运营模式,2021年试点运行1个混合所有制育人基地。二是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规范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在县域企业中,对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转岗人员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5个试点。2021年将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县域产业发展提供技能型人才支撑。三是创建州级产教融合型企业。鼓励企业根据产教融合专业教学需求,定期指派企业技师、能工巧匠担任实践指导老师,根据实际情况接收职业学校教师进企业参加实践锻炼及调查研究。鼓励大中型企业设立专人负责校企合作事宜,将校企合作工作纳入企业年度计划中,按照用工需求优先安排县中职学校学生实习和就业,县域大中型企业等用人单位每年拿出不低于当年招用计划20%的比例招录中职学校毕业生。2023年,争取创建1个产教融合型企业。四是积极推进“1+X”证书制度改革。大力支持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训基地建设,联合第三方评价机构,推动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结合区域农产品供应链、特色农畜特品牌战略、产业转型升级领域岗位人才需求,大力支持相关“1+X”证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试点项目带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拓宽就业渠道。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人社局、发改委、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中职校
(三)完善职业教育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校企深度融合
一是完善呼图壁县职业教育发展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呼图壁县职业教育发展服务机制,健全职业教育发展、校企合作、生产性运营基地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政、校、行、企”各自的优势,优化整合教育资源配置,实现优势互补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
二是搭建信息服务平台。由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等相关部门牵头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平台汇聚区域行业企业人才供需、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各类供求信息,建立行业企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集聚县域大中型企业,完成信息服务平台搭建。
三是拓宽职业教育宣传服务新路径。由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网信办牵头依托县域各大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做好职业教育招生就业宣传,积极向社会宣传职业教育发展改革新举措,宣传职业教育奖助学政策,传递职业教育的“好声音”,激发年轻人积极参加服务现代化、高质量县域经济发展紧缺型的职业技能培训,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由组织部、人社局牵头积极出台县域高技能人才和竞赛奖励办法,广泛宣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奖补政策,为县域经济发展留住人才。
四是打造公共实训基地。组织县域龙头企业、重点企业、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共建公共实训基地,联合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当地行业企业、乡镇富余劳动力提供专项技能实训、技能培训服务,鼓励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支持职业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实习车间、校中厂向中小学生开放。将呼图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北、乌伊路以南的87亩地纳入公共实训基地规划预留用地,依托实训基地建设探索线上线下教学模式,提供就业指导、技术转化、合作交流、成果展示等服务,建设专业性强、开放度高、特色鲜明的农产品精深加工、电子商务等公共实训基地。
五是完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改革探索生产性实训基地运营机制,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副县长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成员单位由县发改委、财政局、纪检委、人社局、审计局、教育局、中职校等部门组成,管理委员会下设生产性实训基地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经营中心”),经营中心职业经理人员由委员会根据管理需求公开招聘,聘请职业经理人经营生产性实训基地,经营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负盈亏性质。学校开展生产服务性实习实训取得的勤工俭学收入,可提取20%支付学生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所获纯利润上交国库,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将中职校满足生产运行条件的实训基地逐步纳入经营中心,进行校企一体化模式运营,推动校企双主体育人,有效解决师资队伍紧张、课程标准与生产标准脱节、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等问题,形成“师资互用、人才共育、校企双赢、成果共享”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政府办、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园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部、网信办、融媒体中心、人社局、工商联、中职校
(四)加强适应产教融合的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打造“双师型”人才队伍。深化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重视提升双师型教师的核心素养培养,聚焦“1+X”证书制度,培育一批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能力的教师。鼓励并支持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落实职业学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开展实训,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建立县级技术技能人才大师库,打造名师工作室建设,2024年建成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双师型”教师激励机制,通过认证和奖励等形式激发高技能人才发展的动力,出台《呼图壁县高技能人才补助和竞赛奖励办法》。2024年,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50%,打造1个州级名师,1个州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二是严把职业教育教师招聘引进关。推进以双师素质为导向的新教师准入制度改革,引进新教师将“企业工作经历”纳入人才引进必要条件,专业教师原则上应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或从符合条件在职业学校外聘教师中择优引进聘用;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引进和招聘行业企业高层次、高技能紧缺人才可采取考核方式公开招聘,适当降低学历要求,允许先入职、后取得教师职业资格;充分利用“千名硕士进昌吉”等高层次引进渠道,不断优化产教融合教师队伍结构,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人社局、教育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编办、中职校
(五)加大政策扶持及改革
一是深化教师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探索推进中职学校部分编制试点备案制管理,依据在校生规模动态核定人员总量,学校在总量内自行补充专业教师,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制订单位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行岗位聘用制和绩效考核分配制,进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行因岗聘人、以岗定薪、依绩取酬,实现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合法经营等所得收入,按不低于50%的比例作为绩效工资经费来源,具体分配由学校按实际规定自行处理。职业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以及为开展社会培训、扩招额外承担教学任务所得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在生产性实训基地经营中心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优化“能工巧匠”兼职任教的保障机制,将行业企业技能人才、能工巧匠等人才吸纳到职业学校教师队伍。
二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及监督力度。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安排中职校生均公用经费,严格落实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按收入2%比例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大力支持实施现代学徒制、1+X证书试点项目。经人社部门认定实施新型学徒制的企业,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统筹兼顾,确保职教联盟专项资金以及职业教育专项资金足额拨付。加强职工培训资金监管,校企合作统筹使用,确保用于职工职业培训与技能提升。财政、审计部门对中职校生产性实训基地经营中心账务进行监督、审计。
三是拓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途径。根据我县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支持企业依法参与职业教育,支持若干具有较强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行业、企业开展试点,重点开展校企合作、学徒制、产教联盟、混合所有制办学等试点。对于认证通过的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多元途径支持校企合作。政府采购优先考虑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作为定点采购,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加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校企合作项目投资。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审慎授信管理,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支持保险公司针对校企合作育人开发保险服务。支持开展校企合作专业共建,保障学校与企业的利益,对成效突出、示范作用强的项目,给予一定奖励,并将其作为企业评优评先、项目资助的重要依据。
四是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大力支持与区内外职业教育院校合作交流,特别是援疆职业教育项目合作,完善福建职业教育对口帮扶机制,将职业教育帮扶发展纳入援疆年度计划,积极争取援疆项目资源和资金,帮扶县域职业教育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支持中职校探索东西部职业院校合作协同发展模式,鼓励职业学校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方深度合作。
牵头单位:县委改革办
责任单位:组织部、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援疆办、教育局、中职校
四、组织管理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吸引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专家、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行业企业代表、科研机构专家、学生家长代表、社会有关组织,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指导我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扎实开展,各级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督导评估。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绩效考核与督促机制,纳入企业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财政部门支持投资和发改部门项目审批的重要条件。县教育局要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纳入中职校办学水平评估、领导考核、学科专业评价调整的重要指标,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要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情况作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及其他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指标。县教育督导委员会要进行专项督导,定期发布督导报告,适时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评价效能。
(三)严格责任追究。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过程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庸政懒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违规使用校企合作资金、骗取套取资金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退还,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校企合作过程中要保护学生、教师、企业员工等的合法权益,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