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水平,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保障农牧民群众喝上“放心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农牧民群众饮水安全为目标,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弱项,构建完善县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情况
(一)供水方面。全县共有集中式供水工程6处,年供水量313万方;部分村组采用村级集中供水进行供水,目前均安装了自来水供水设施,经检测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障率均达标。
(二)供水覆盖方面。全县农村人口26418户、82356人,农村供水覆盖人口75373人,城乡供水管网延伸覆盖6983人。
(三)24小时供水保障方面。全县197个村民小组中,共有32个村整村实现24小时供水;24个村、66个村民小组未实现24小时供水(其中未安装自动泵水装置16个、未完成2019年管网改造1个、水源井出水量不足4个、人口居住较少不需要24小时供水2个、管线老化需改造23个、水塔渗漏需改造的1个、农灌井混灌夏季饮用水供应不足19个)。
三、主要任务
(一)安装自动泵水装置的村组(16个)。园户村镇上二工村二组、下三工村1、3、4、5、6组、广林村1、3、4、5组、马场湖村1至5组;五工台镇乱山子村5组。各村自行筹措资金完成水塔自动泵水装置改造,每套装置改造需投资5000元,4月10日前完成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园户村镇、五工台镇)
(二)前期未完成管网改造村组(1个)。二十里店镇小土古里村5组。小土古里村要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并于4月底前建成投用。(责任单位:二十里店镇)
(三)水源井出水量不足的村组(4个)。园户村镇十三户村1至4组,其中十三户村1组2019年已取得更新机电井批复,4月底前完成水源井更新工作。其余2至4组,由县水利局协助做好机电井更新审批工作,5月底前完成水源井更新,确保供水有保障。(责任单位:园户村镇、县水利局)
(四)常住人口较少不需要24小时供水的村组(2个)。二十里店镇东滩村8组(实际居住4户)、十四户村6组(实际居住16户),各村要自行筹集资金安装自动泵水装置,加强供水频次,确保农户用水正常,4月30日前完成改造任务。(责任单位:二十里店镇)
(五)农灌井混灌夏季供水不足的村组(19个)。大丰镇联丰村4组;大土古里村3至5组;红山村1至3组;十八户村1至5组,高桥村1至4组;祁家湖村1至3组。以上村组需制定供水制度,安排专人管理水源井,优先保障村民饮水。(责任单位:大丰镇、县水利局)
(六)管网、水塔老化、跑冒渗漏严重急需进行管网改造的村组(24个)。雀尔沟镇西沟村1片区;石梯子乡东沟村;园户村镇上三工村1至3组、上二工村3组、下三工村2组、广林村2组;二十里店镇小土古里村3组、东滩村6组、四工村1组;五工台镇龙王庙村2组、大泉村3、5、6组及大泉村鱼塘及水库管理站、十户村6组;大丰镇联丰村1、3组、大丰社区4片区、高桥村5组、树窝子村1、2、3组水塔主管网、祁家湖村4组。
此项农村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预计投资740.20万元,涉及2191户、7361人,各农牧区乡镇负责组织辖区村组开展饮水安全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招投标等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做好项目技术指导工作,5月10日前完成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提升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各农牧区乡镇、水利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农牧区乡镇、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坚决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做好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作,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做好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审计结算等工作,确保5月10日前全面完工。
(二)加大资金投入,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县财政局负责按照审定方案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及时拨付,保障项目如期建成投用。
(三)坚持建管并重,确保饮水工程持续安全运行。各农牧区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落实水源保护制度,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安全饮水供水服务工作,配足、配齐水厂管理、维修人员,全县128眼自备水源井要配备专人管理,制定供水方案,常态做好村组饮水管网、机电井、水塔的维护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持续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