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应急罚〔2025〕2号行政处罚公示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秦某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处罚决定文号 | (呼)应急罚〔2025〕5号 |
| 处罚名称 | 新疆恒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主要负责人未履职案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违法事实 | 2025年1月10日,呼图壁县应急管理局2名执法人员对新疆恒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月2日动火作业先审批后进行气体检测(审批完成时间10:35分,初次气体检测时间:10:56分),流程错误,存在重大隐患;未全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有管理责任,存在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
| 处罚结果 | 决定作出处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月14日 |
| 备注 | |
【行政执法】(呼)应急罚〔2025〕2号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14 10:37:31
来源:呼图壁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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