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疆明基能源有限公司 |
处罚决定文号 | 新(呼应急)煤监管罚〔2026〕31号 |
处罚名称 | 新疆明基能源有限公司涉嫌存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安全设备使用定期检测类违法违规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违法事实 | 1.通过查看视频,03月09日10时39分至10时46分矿井主要通风机主备机停机期间未打开井口防爆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2.查看矿井副井提升机房在用钢丝绳安全检测检验报告(报告编号:CPY-JD-2025-53427)钢丝绳检验时间2025年09月11日,截至2026年03月11日未取得新的检测检验报告;3.矿井副斜井共安装8道跑车防护装置,未按照《煤矿用跑车防护装置安全技术要求》(GB 43068-2023)关于在用品检验要求每年进行1次检验。 |
处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
处罚结果 | 决定对新疆明基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作出1.处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罚款;2.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罚款;3.处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罚款。合并作出处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04月09日 |
备注 | 该行政处罚公示未经属地监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引用转发其他网站 |
【行政执法】新(呼应急)煤监管罚〔2026〕31号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9 16:24:22
来源:呼图壁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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