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林草(林)罚决字〔2025〕第29号
被处罚公司名称:宁波三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黄*龙
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号*号楼(****)
经巡查发现,宁波三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非法使用林地。经调查,涉案地点位于昌吉高新区配气站-母站高压管道项目(呼图壁段)。当事人宁波三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未经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呼图壁县超源化工围墙外西侧施工,导致该处林地植被破坏,存在非法使用林地行为。经测绘公司现场测量涉案地块总面积2.15亩(1433.34㎡)。 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宁波三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使用林地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上述行为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宁波三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涉嫌占用林地图纸等证据为证。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
1.违法行为: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罚,裁量标准:
(1)较轻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应对宁波三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由于当事人宁波三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态度端正,能积极配合办案人员调查,且属于初次违法,后果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决定对宁波三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于2026年4月30日前恢复林地植被,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1433.34平方×20元/平方=28666.8元(贰万捌仟陆佰陆拾陆元捌角)。
本决定书中的罚款,限你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农业银行呼图壁县支行(账号:300451*******4015)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呼图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直接向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呼图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