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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 专项治理检查处理决定书(呼图壁县仁和堂药房)
发布时间:2020-04-14 18:33:33 来源: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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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信息:

单位全称:呼图壁县仁和堂药房

类别/性质:零售药店

单位地址西市路曲子剧团大门北侧

单位负责人: 蒲燕

1月24 日,呼图壁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投诉,对呼图壁呼图壁县仁和堂药房行检查,检查情况为: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提价幅度达74%进行销售,当事人行为涉嫌哄抬价格。我局第一时间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处理结果。

你单位违反《昌吉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书》》第十六条的规定。据《昌吉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六条第七项和第八项的规定给予你单位如下处理:

一、停网整改三个月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昌吉州医疗保障局申请复议,或者三月内向呼图壁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涉及追回违规金额的,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足额缴纳。将缴款凭证交呼图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基金财务科,换取收据

整改到期前10天,向县医疗保障局提交整改印证资料,包括:整改报告、你店制定的医保相关管理制度、违规金交款收据、开展学习的图片、笔记等。逾期未提交整改资料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昌吉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书》进行处理。

呼图壁县医疗保障局

202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