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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图壁县苗木产业2025—2028年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
征集单位:县苗木花卉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开始时间:2025-08-08 征集状态:- 结束时间:2025-09-08

 为科学谋划呼图壁县苗木花卉产业发展路径,有效破解当前产业存在的总量供给过剩、结构性供给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服务保障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县域苗木花卉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呼图壁县苗木花卉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牵头起草了《呼图壁县苗木产业2025—2028年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可行性,使其更契合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期盼、凝聚社会共识,特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诚挚邀请广大居民、专家学者、苗木企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及关心支持呼图壁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界人士,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8月8日—9月8日  

意见反馈途径:电子邮箱:1414479896@qq.com      

联系电话:0994—4206167     



呼图壁县苗木花卉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8日                        

                  

呼图壁县苗木产业2025-2028年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苗木产业是生态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呼图壁县特色优势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呼图壁县促农增收的重要途径。为着力解决苗木产业总量供给过剩和结构性供给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服务保障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推进苗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思路

坚持“品种特色化、布局区域化、产业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企业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思路,以乡村振兴及城市需求为导向,以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调控苗木产业规模、优化种植品种、提升苗木产品规格档次为重点,以完善苗木产业营销体系为突破口,以加速转型升级培育精品苗木为发展方向,通过产业规划引导,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强化市场培育,实施品牌战略,强力推进全县苗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至2028年底,全县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苗木文化日益繁荣,“苗木+”产业融合发展,整体竞争力明显提升,全县苗木种植面积稳定在3万亩左右,力争年销售额达3亿元,年综合产值超过10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围绕“苗木升级、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目标,结合我县苗木产业生产特点,建设苗木重点扶持区、一般发展区、林果苗木示范区。至2028年底全县苗木生产总体规模调整至3万亩左右,其中,乔木生产面积调整至2万亩左右,灌木生产面积调整至0.5万亩左右,特色造型、珍稀苗木等生产面积调整至0.5万亩左右。

(二)推进苗木基地建设。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苗农意愿,发挥县米阿木花卉协会桥梁和抱团发展作用,在县域内大力推广“苗木公司+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苗农”“大户+散户联营体”等模式,通过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鼓励苗木企业强强联合、大小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至2028年底培育年销售过千万元的苗木企业和合作社10家。按照昌吉州标准化苗木基地建设标准抓好苗木基地建设,至2028年底扶持发展苗木生产面积300亩以上标准化生产基地10个,引领全县苗木产业提档升级。借助国家级苗木交易市场、进出口苗木企业、哈萨克斯坦苗木销售订单,抓好苗木进出口基地建设。

(三)打造产业特色品牌。依托昌吉种苗花卉产业联盟和县苗木花卉协会,开展品牌和名优产品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知名度高、叫得响的“乡土特色品牌”,争创省级知名品牌,构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呼图壁品牌体系,整体提升全县苗木产业的知名度、竞争力和价值链。

(四)积极开拓销售市场。精准分析疆内外、国外市场现状,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加大苗木推介会办会频次,积极参与国内外知名展会及节事活动,强化与内地苗木产区互联互通,促进苗木产品多样化,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支持苗木企业参与乡村振兴、“三北工程”六期生态绿化、防风固沙等工程竞标,通过承接工程项目拓宽销售渠道和扩大品牌知名度。着眼于中亚地区,特别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苗木需求旺盛的国家,强化对接,寻求合作,探索我县苗木出口路径。至2028年底培育1家具有苗木出口资质和能力的外贸型苗木企业。

(五)强化苗木科技支撑。推进与林科院战略合作,依托现有苗圃用地,积极申报中央、省级涉林科研项目和专项资金,规划建设榆树新品种培育基地、乡土树种研发基地、南树北移和特色景观树种驯化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呼图壁苗木品种的科技含量和生产经营企业的科技水平。积极与石河子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等院校开展合作,强化校企对接,争取上级林草部门和教育部门支持,发挥苗木产业资源优势,采用授牌或冠名方式,打造自治区级大学生林业实验实践基地和自治区级中小学生林业知识科普基地。

(六)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以市场为导向,引导苗木企业积极向园林设计、绿化施工、林木养护等市场领域拓展,培育育苗、施工、养护为一体的综合型苗企,提升竞争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园林机械、园林植保、生物肥料等苗木关联产业,加快推进苗木产业向二产、三产延伸,全力打造立足新疆、面向西北、辐射中亚的苗木产业示范区。推进“苗木+全域旅游”、“苗木+乡村振兴”,支持苗木企业依托苗木基地,打造一批生态花海、园艺中心、花木主题公园等新型苗木综合体,促进苗木产业与观光旅游、休闲养生、家庭园艺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联盟与区内外农林类大专院校深度合作,充分整合联盟产业资源优势和院校教学资源优势,以联盟与新疆农职院合作共建的“昌吉州现代苗木花卉产业学院”为基础,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大力引进专业人才,积极开展本土乡土人才培养。发挥昌吉苗木花卉产业联盟桥梁纽带、行业管理和示范引领作用,选树一批产业专家,培养建立林木种苗特色人才工作室,为苗木企业开展技术培训、业务咨询、信息交流、市场分析等服务活动。至2028年底建立苗木产业人才工作室10个以上,选树本土苗木种植“能人”“土专家”20人以上。

(八)加强有害生物防控。认真落实林业植物检疫、病虫害监测,实行“谁经营、谁防治”责任制,指导苗木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科学防治,开展统防统治,做到开春即防和全覆盖多频次防控。对开展“统防统治”的苗圃基地,落实州财政补助政策,形成联防效应,提高防治实效。鼓励苗木企业探索研究病虫害防治技术,对取得技术突破和推广,并获得相关机构认证的进行大力扶持。

(九)强化产业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苗木交易服务中心各项职能,建成“互联网+”苗木大数据平台。依托昌吉种苗花卉信息服务平台,至2028年底发布苗木供求等信息千条以上,开发建设网上苗圃20个。鼓励苗木企业利用“阿里巴巴”“京东”“新农人”等电商平台及新媒体,打造特色乡土苗木、盆景品牌,开展网上直销促销活动。推动苗木生产流通企业自建或依托知名电商平台建设区域性电商专区,开展网上批发、网上配送,支持苗木交易市场建设网上现货交易平台,减少投入成本。

(十)做优办好苗木花卉博览会。通过融合呼图壁国家级苗木交易市场硬件资源优势和昌吉种苗花卉产业联盟行业资源优势,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化运作”的会展运行机制,不断丰富展会形式和内涵。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切实拓展展会效益,争取全疆乃至全国行业性会议、培训、论坛及苗木信息发布等活动与展会有效对接,做强做优“新疆苗木花卉博览会”会展品牌。通过举办展会,邀请国家、省级、行业内部更多的重要领导、专家教授、企业大咖齐聚一堂,共谋产业发展大势,让更多的人才流、信息流、技术流、资金流汇聚呼图壁,争取更多更好更大的项目签约落地,将苗博会打造成呼图壁对外的宣传推介平台、形象展示平台和招商引资平台,成为呼图壁的一张靓丽名片。

(十一)加强苗木生产执法和监管。加大苗木产业市场监管力度,认真开展苗木产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双打”专项行动,加强与同级公安、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的协作,组织开展种苗执法和专项打假活动,严厉打击苗木采购使用中的违规违法等行为,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将违法主体纳入黑名单,维护市场秩序。要求苗木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许可事项进行生产经营,如实向林草主管部门提供真实苗木生产经营信息数据,建立苗木来源、产地、数量、质量、苗木生产经营记录、抽检记录、销售去向、销售日期、质量检验证书、苗木标签、植物检疫证、生产经营许可证、使用说明、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有关责任人员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详细记录生产经营全过程。

(十二)规范产业统计管理。建立科学的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以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各基层单位积极对接合作社、苗圃等生产经营主体,对苗木产销情况、实体经营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与数据统计,分级采集,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和市场行情的统计分析,提升统计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强苗木产业工作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性,把苗木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保障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相关政策,提高综合管理和依法治理的能力。

(二)加大政策支持。争取项目,在林木良种引进培育、良种基地建设、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给予苗圃企业资金支持;在展会组织、品牌培育、人才培养、标准化苗圃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完善林业供水管理机制,实行乡镇属地提级管理,按照林地林木权属,做到专水专用。引导苗木企业向机械化生产转型,积极争取苗木生产专用机械纳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苗木产业相关行政许可权限下放和服务前移,简化植物检疫证、苗木运输证等办证流程,加快办证效率。

(三)创新用苗机制。建立和完善绿化工程苗木准入制度,坚持“适地适树”,优先使用乡土树种,严格控制外来树种和外调苗木。科学引导特色乡土树种苗木产业发展,扶持建立特色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基地,构建特色乡土树种苗木供给保障体系。

(四)落实用地政策。对接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在落实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苗木生产基地由农业用地向林地转移,逐步夯实产业发展根基。加大育苗新技术推广应用,引导苗农探索推广大规格容器育苗、无土化栽培育苗、设施立体育苗,降低苗木产业对农业用地的依赖。

(五)拓宽融资渠道。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担保模式和信贷品种,加强与金融部门对接,探索开展以生产设备、苗木产品、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为抵质押物的信贷业务,开展专项优惠信贷和结算服务,协调帮助苗木企业获得金融贷款,减轻资金压力。


《呼图壁县苗木产业2025-2028年发展规划》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1.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关于生态建设的论述,特别是在黑龙江调研时强调,森林是集水库、粮库、钱库、碳库于一身的大宝库,要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

2.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厅先后出台了《新疆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关于加快推进新疆花卉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引导产业发展。

3.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为解决种苗产业总量供给过剩和结构性供给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服务保障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推进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出台了《关于促进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4. 呼图壁县苗木产业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历经40多年发展,已形成涵盖景观绿化、经济林、生态修复等5大类122个品种的完整产品体系,年产各类苗木2亿株。全县现有2000户近2万农民投身苗木生产与销售领域,构建起新疆乃至西北地区规模最大、辐射最广、品种规格最齐全的苗木花卉生产集散基地。

5. 2012年,国家林业局授予呼图壁县“国家级苗木交易市场”称号,2014年被中国花卉协会认定为“国家花卉苗木出口基地”。作为西北地区唯一的国家级苗木交易市场,其1500亩的占地面积和高达20亿元总投资规模,配备了完善的交易设施和服务体系。自2012年起,已成功举办新疆苗木花卉博览会11届,成为引领苗木产业发展、促进全国苗木行业交流交易的重要展会,借助该平台,呼图壁县苗木产品远销国内12个省市。

6. 呼图壁县区位优势明显,素有“西出隘口、东进咽喉”之称,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在新疆最发达的乌昌石城市群一小时经济圈的中心位置。312国道、201省道、连霍高速、乌奎高速横贯全境,是通往北疆各地的主要通道,30分钟到达乌鲁木齐国际机场,60分钟到达新疆国际铁路物流园,7小时到达霍尔果斯口岸,形成高效便捷的立体交通网络。2025年,呼图壁县成功培育具有苗木进出口资质的企业,依托“一带一路”倡议,为苗木产品出口及中亚地区产业合作搭建了关键桥梁。

7. 当前我县苗木产业存在“散户种植为主、品种同质化严重、产业链条短、品牌影响力弱”等问题,亟需通过系统性规划破解瓶颈,提升产业竞争力。

二、整体结构和重点说明的内容

(一)发展目标

至2028年底,全县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苗木文化日益繁荣,“苗木+”产业融合发展,整体竞争力明显提升,全县苗木种植面积稳定在3万亩左右,力争年销售额达3亿元,年综合产值超过1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是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围绕“苗木升级、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目标,结合我县苗木产业生产特点,建设苗木重点扶持区、一般发展区、林果苗木示范区,至2028年底全县苗木生产总体规模调整至3万亩左右。二是推进标准化苗木基地建设,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苗农意愿,发挥县苗木花卉协会桥梁和抱团发展作用,通过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鼓励苗木企业强强联合、大小联合,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至2028年底扶持发展苗木生产面积300亩以上标准化生产基地10个、培育年销售过千万元的苗木企业和合作社10家,借助国家级苗木交易市场、进出口苗木企业、哈萨克斯坦苗木销售订单,抓好苗木进出口基地建设。三是打造产业特色品牌,依托昌吉种苗花卉产业联盟和县苗木花卉协会,开展品牌和名优产品创建工作,构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呼图壁品牌体系。引导企业规范品牌宣传,由县市场监管局联合苗木花卉协会开展宣传合规培训,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省级知名品牌需以政府或权威机构认定结果为依据。四是积极开拓销售市场,精准分析疆内外、国外市场现状,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加大苗木推介会办会频次,强化与内地苗木产区互联互通,促进苗木产品多样化,增强市场竞争力。至2028年底培育2家具有苗木出口资质和能力的外贸型苗木企业,并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降低汇率波动、进口国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五是强化苗木科技支撑,积极与林科院、石河子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等院校开展合作,强化校企对接,争取上级林草部门和教育部门支持,积极申报中央、省级涉林科研项目和专项资金,规划建设榆树新品种培育基地、乡土树种研发基地、南树北移和特色景观树种驯化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呼图壁苗木品种的科技含量和生产经营企业的科技水平。六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以市场为导向,引导苗木企业积极向园林设计、绿化施工、林木养护等市场领域拓展,加快推进苗木产业向二产、三产延伸。推进“苗木+全域旅游”、“苗木+乡村振兴”,支持苗木企业依托苗木基地,打造一批生态花海、园艺中心、花木主题公园等新型苗木综合体,促进苗木产业与观光旅游、休闲养生、家庭园艺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七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昌吉苗木花卉产业联盟和县苗木花卉协会的桥梁纽带、行业管理和示范引领作用,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大力引进专业人才,积极开展本土乡土人才培养。至2028年底建立苗木产业人才工作室10个以上,选树本土苗木种植“能人”“土专家”20人以上。八是加强有害生物防控,认真落实林业植物检疫、病虫害监测,实行“谁经营、谁防治”责任制,指导苗木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科学防治,开展统防统治。对开展“统防统治”的苗圃基地,落实州财政补助政策,形成联防效应,提高防治实效。九是强化产业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苗木交易服务中心各项职能,建成“互联网+”苗木大数据平台。依托昌吉种苗花卉信息服务平台,至2028年底发布苗木供求等信息千条以上,开发建设网上苗圃20个。十是加强苗木生产执法和监管,建立“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同级公安、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的协作,加大苗木产业市场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种苗执法和专项打假活动,严厉打击苗木采购使用中的违规违法等行为,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并告知其违法事实、理由及陈述、申辩权利,维护市场秩序。十一是规范产业统计管理,建立科学的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对苗木产销情况、实体经营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与数据统计,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和市场行情的统计分析。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相关政策,提高综合管理和依法治理的能力。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制定《苗木产业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资金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及监管措施,确保财政资金合规使用。建立“苗木出口合规指导机制”,为企业提供《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哈萨克斯坦苗木进口政策》等培训,协助办理出口资质及检疫证书。完善林业供水管理机制,实行乡镇属地提级管理,按照林地林木权属,做到专水专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苗木产业相关行政许可权限下放和服务前移,简化植物检疫证、苗木运输证等办证流程,加快办证效率。三是创新用苗机制,建立和完善绿化工程苗木准入制度,坚持“适地适树”,优先使用乡土树种,严格控制外来树种和外调苗木。四是落实用地政策,对接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在落实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苗木生产基地由农业用地向林地转移,逐步夯实产业发展根基。五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金融部门对接,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担保模式和信贷品种,探索开展以生产设备、苗木产品、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为抵质押物的信贷业务,开展专项优惠信贷和结算服务,协调帮助苗木企业获得金融贷款,减轻资金压力。

三、起草过程和履行程序情况

1. 2024年11月13日,按照州党委书记曾艳阳前期调研要求和州包联县市领导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建新的座谈交流,我单位结合本县苗木产业实际,同时借鉴内地县市先进经验,编制了苗木产业规划初稿。

2. 2024年11月17日,我单位向各农区乡镇、相关部门、州林业和草原局征求规划修改意见建议,共收集反馈建议12条,经党工委会议梳理研究,采纳合理建议10条,并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3. 2025年2月18日,联合县林业和草原成立苗木产业调研专班,全面了解县域苗木种植分布区域、种植规模、品种结构、品种存量、可用量,以及种植管护技术、市场流通、品牌建设、市场监管等主要问题,形成调研报告1篇,同时通过入户走访,与56户苗农面对面交流,征求关于促进苗木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12类54条,从优化产业布局、培育生产经营主体、打造产业特色品牌、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发展苗木精深加工、强化宣传推广等方面修改完善产业规划初稿。

4. 2025年7月30日,我单位再次向各农区乡镇、相关部门征求规划修改意见建议,共收集反馈建议3条,经党工委会议梳理研究,采纳合理建议2条,并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5. 2025年8月8日至9月8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就《呼图壁县苗木产业2025—2028年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各界反馈的书面意见建议。

6. 2025年8月18日,利用苗木协会成立大会及产业宣传推介大会契机,邀请山东聊城大学园林研究所原所长、安徽省肥西县花木城商会会长、高级园艺师、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专家、反季节施工养护专家等4位专家对规划进行论证,专家一致认为规划符合我县实际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指导性,根据论证意见进一步优化后形成终稿。

7. 2025年9月10日,将规划审议稿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司法性审核。新疆新蓝天律师事务所蓝天法顾团队反馈意见10条,经会议梳理研究,采纳合理建议9条,并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8. 2025年9月18日,将规划审议稿再次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司法性审核。县司法局反馈规划制发程序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合法性审查予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