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具有本地户籍,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高龄老年人津贴。
二、办理流程
1.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个人申请。
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
居住在外地的申请人,可委托近亲属向户籍所在地的县民政局提出申请,申请时还需提供申请人现居住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并附申请人当月生活照一张(要求正面拍摄,设置拍摄日期)。
2.村(居)委会初审。
3.乡镇审核。
4.县民政局审批。
三、办理部门
所在村(居)委会
四、办理时限
1.村(居)委会收到申报后,须在5个工作日对高龄老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审查申报人的年龄是否符合规定及其本人身份是否与户口登记一致,尤其对要申报的高龄老人是否健在予以确认。同时将本村(居)所有申报对象在村(居)委会公示栏上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村(居)委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上报乡镇。
2.乡镇要对各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复审,对有疑问的申报对象要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同时对各村(居)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将本乡镇所有申报对象在乡镇政务公开栏上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乡镇提出复审意见,将符合条件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上报县民政局。
3.县民政局根据提出的审查意见,复核申报材料无意见后,审定合格的,报县财政局拨付资金。
五、津贴发放
老年人养老服务津贴按月发放,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
因申请人自身或其他原因,按规定提交申请后从符合条件的当月起予以计发。
六、办理地点
所在村(居)委会
呼图壁县民政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