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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呼图壁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15 13:07:33 来源: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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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呼图壁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旨在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一、出台的背景

2020年,由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办理的州、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37件,其中:州政协委员提案3件,县人大代表议案1件、建议82件,县政协委员提案51件。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特制定该《通知》。

二、文件内容

(一)层层压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将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指导制定办理方案,做好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征求意见等工作,组织抓好措施落实,确保把办理工作的责任压实、工作抓实抓到位。

(二)严格办理程序和时限。于人大交办会后14个工作日内形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案,15个工作日内形成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方案。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办理措施、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和联系人。

(三)切实提高办理质效。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有针对性地制定办理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办成率和满意率作为衡量办理质量的重要标准,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办理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反馈。

(四)推行联合办理机制。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认真落实“三见面”要求,通过座谈走访和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等多种方式进行联系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切实提高办成率和满意率。

(五)统一规范进行答复。各承办单位要按规定格式出具答复函(见附件),做到答复内容客观全面,落实措施切实可行,办理结果明确具体,函件格式规范统一。答复函由承办单位领导签发,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电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意见填写要严格实行亲笔签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