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与依据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商品房预售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房地产项目建设、维护购房者权益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2年3月呼图壁县住建局启动《呼图壁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根据商品房预售相关的法律法规,参照其它地州市的管理办法及管理经验后,2022年4月形成《呼图壁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经过住建局党组上会审议通过后,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三、主要内容
《呼图壁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共分五章,三十三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9条)。明确编制目的和依据,明确资金监管部门、职责和监管期限,指出监管办法适用范围及专业术语的定义。
第二章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共5条)。明确资金监管相关的单位签订监管协议,对协议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
第三章预售资金交存管理(共2条)。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存方式和开发企业的预售资金交存义务。
第四章预售资金使用管理(共10条)。主要包括预售资金使用节点和使用比例,申请使用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监管部门和监管银行的主要职责和解除监管事项。
第五章法律责任(共7条)。明确了开发企业、监管银行和监管部门在预售资金监管过程中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执行范围
呼图壁县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出、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五、实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3年6月5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