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同时为了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明确了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和支持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执行范围
文件执行范围为呼图壁县境内。
三、主要内容
《呼图壁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共计5部分31条,从五个部分制定了对我县设施农业用地的范围、规划选址要求、须知、备案程序等相关内容。
第一部分设施农业用地范围,概况了设施农业用地的范围(第2至3页)。对制定我县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做了明确规定,对生产设施用地、辅助设施用地做了明确的分类。
第二部分设施农业用地规划选址要求,共7条(第3-4页)。对设施农业用地的规划选址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
第三部分设施农业用地须知,共10条(第5-8页)。明确要求经营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签订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存入复垦押金后,方可备案;明确要求涉及国有土地以及集体土地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要求;明确要求设施农业用地到期不再使用的需在一年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土地复垦,继续使用的需申请续期;明确规定,经营者复垦结束后的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和不合格的相关要求。
第四部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程序,共8条(第8-10页)。规定了经营者申请设施农用地的程序以及对各单位的要求。
第五部分明确职责分工,共6条,(第10-12页)。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做好监督、指导、验收、上图入库、环境整治、违法查处等工作内容。
四、实行时间
自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呼图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6日
解读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呼图壁县东风大街41号
解读责任人:何雪曼
联系电话:0994——4502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