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发改投资〔2025〕14号 签发人:高 扬
关于呼图壁县2025年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呼图壁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呼图壁县2025年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公路网的有效连通,充分发挥公路网内引外联,干支循环,保障乡镇通畅的整体功能,促进区域基础设施的完善,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同意实施呼图壁县2025年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编码:2501-652323-18-01-526286)。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大丰镇、五工台镇、石梯子乡、二十里店镇、园户村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优化现有铺装路面,其中三级公路15公里,四级公路5公里。内容包括加强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开展小修保养及大中修工程。
四、总投资33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五、项目单位(法人)为呼图壁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六、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为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七、项目建设期限为6个月。
八、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应当符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其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按照核准意见执行(详见附件)。
九、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遵守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项目开工后,及时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完工等信息,并同步上传佐证资料。
十、请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单位(法人)履行投资项目及其相应的投资计划执行的日常管理主体责任,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履行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日常监管及其相应的投资计划执行的直接责任,开展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保障和提高投资综合效益。
十一、请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要求,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严格落实资金来源,坚决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十二、在后续阶段,请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推动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如需对本批复文件的内容进行调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呼图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
抄送:(2份)
呼图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