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苗木花卉产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呼图壁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建议和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呼图壁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建议和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任务分解方案
2021年9月,县人大召开了十八届一次会议,县政协召开了十五届一次会议,两次会议形成由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办理的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02件,其中:县人大代表议案2件、建议52件,政协委员提案48件。为切实做好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
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以科学民主决策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人民的重要体现,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要亲自了解具体情况、制定办理方案,亲自抓好措施落实、审核办理结果,面对面与代表、委员对接沟通,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确保高质量完成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办理程序和时限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按照《关于印发〈呼图壁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时研究讨论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办理措施、完成时限及责任人,经牵头县领导审核签字后于11月25日前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113室)。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期间,各承办单位要于每月20日前向牵头县领导汇报办理情况,并于每月30日前向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报送办理进展情况;议案、建议和提案须在2022年8月30日前办结完成,并报送答复函(附件4、6)和代表、委员反馈意见表(附件5、7)。县政府办公室将联合县人大办、政协办每季度召开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推进会,及时通报办理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及困难,统筹做好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三、严格落实法规政策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不折不扣予以解决;对符合法律、政策,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工作计划逐步予以解决,并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对目前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依照有关法律、政策形成书面情况说明,经牵头县领导审签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同意后,由承办单位向代表、委员当面进行解释答复;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回应群众关切。
四、严格落实联合办理机制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在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过程中认真落实“三见面”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和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对代表、委员联名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要分别予以答复;对综合性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召集各协办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代表、委员的主要诉求相互协商,共同办理、共同解决,坚决杜绝不研究、不沟通、各自为政、自行答复的现象。
五、严格落实答复测评程序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规定格式出具答复函(附件4、6),内容要客观全面,落实措施要切实可行,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经牵头县领导签字后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与代表、委员见面,当面进行答复,同时请代表、委员在反馈意见表(附件5、7)上填写反馈意见并签名。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办理实效。
六、严格落实绩效考核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督查联动机制,在将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基础上,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信息服务中心对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进度、办理实效和主要领导“三见面”等情况进行督查,相关结果与各承办单位领导干部考核、绩效考核相挂钩,对办理程序不规范、工作推进缓慢或“只承诺、不兑现”等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追责问责。
联系人:吴尚明,联系电话:4502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