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县政办〔2022〕10号
关于成立呼图壁县原白杨树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联合调查工作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关于移送原呼图壁县白杨树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的函》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白杨沟丰源煤矿“4・10”重大透水事故报告的批复》(新政函〔2022〕1号)及事故处理报告中相关处理意见,为准确核查原白杨树煤矿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呼图壁县原白杨树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联合调查工作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张永忠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赛力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 伟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文亮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刘英斌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赵建光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王啸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
刘玉明 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
唐 军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徐云峰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孟 杰 县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主任
联络员:刘道雍(县自然资源局干部 188****9595)
联合调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马文亮同志兼任,主要负责联合调查工作的统筹协调。
成员单位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白杨树煤矿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调查工作,包括核查原白杨树煤矿2013年前资源储量和相关文件印证资料,配合县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矿山安监局(新疆局)对接联系,及时将调查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等。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对原白杨树煤矿法人代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取证,涉及违法行为要立案调查,触犯刑法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县自然资源局对原白杨树煤矿法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取证,对触犯刑法行为的人员进行立案查处。
县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县自然资源局调阅原白杨树煤矿在原煤炭管理部门报备的相关资料(图纸、闭坑资料等),主动与国家矿山安监局(新疆局)对接联系,调取或查阅丰源煤矿救援期间相关资料。
县纪委监委:负责督促各职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对联合调查工作开展不到位的职责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