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呼图壁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
呼图壁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键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谋划之年,更是“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的收官验收之年,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学法。坚持县领导带头讲法、法律顾问“以案释法”、行业部门“轮值讲法”等方式开展学法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能力水平。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依法治县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2.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本部门、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乡镇、本部门(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健全本乡镇、本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持续推动开展专题述法,用好新媒体述法,采取适当方式有序扩大公众参与。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3.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实施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学法考法制度,坚持以单位常态化开展法制审核岗位“大练兵”,编发工作指南及案例汇编,组织各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分管领导、法治审核机构审核人员、行政执法办案人员和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分管领导、法治审核机构审核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办案人员,全覆盖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4.推进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加强机构编制保障,推动各部门全面依法履职,修订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建立健全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定期动态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和法律法规依据。推动综合执法资源管理服务向基层一线下沉,提升基层依法执法能力。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5.持续推进乡镇赋权工作。动态调整乡镇赋权事项清单,对已经下放乡镇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评估,延长县直部门帮带指导期,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试点在二十里店镇、呼图壁镇打造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示范乡镇,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场所、工作流程、执法文书、人员队伍的“四个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6.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和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坚决防止清单之外实施违法许可,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建立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相衔接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机制,推进行政备案事项分类管理,坚决防止备案变审批,动态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着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政府履约践诺,落实“政金企”常态化沟通机制,持续推进企业账款清欠工作。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7.强化政务服务保障。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行一窗受理、容缺受理和联审联批,发布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完善“一起益企”接诉即办服务体系,及时回应、有效解决企业困难诉求。加大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力度,规范政务服务流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推进电子政务外网部署,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县、乡、村(社区)三级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数字化发展局)、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8.健全综合执法机制。以昌吉州推行“扫码入企”首批试点县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跨领域、跨部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梳理各行政执法单位“综合查一次”目录清单,确定联合执法事项和检查计划,明确“综合查一次”执法牵头部门单位职责和执法频次,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和精准执法。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三、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9.完善法制机构建设。推进各行政执法单位内部监督体系建设,根据全县各乡镇、各行政执法单位修订完善后的“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执法单位内部法制审核机构,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流程的三个规范,着重在作用发挥上下功夫,发挥内部法治审核机构作用,增强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确保各项行政决策和执法活动于法有据。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10.优化执法监督形式。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将党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决和回复、落实检察建议书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体系。推行“人大+执法监督”“政协+执法监督”等联合监督方式,重点在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农村“三资”管理等方面开展联合监督,强化“纪检监察+法治督察”协调联动,常态化与县委巡察同步开展法治督察。坚持做好执法监督员队伍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建设,结合“12345”、信访投诉、呼必应等群众投诉平台,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的方式“点对点”督促各执法部门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细化评查内容,建立案件评查“专家库”,定期组织执法单位进行交叉互评,重点对办案程序、证据闭环、自由裁量权论证、“四张清单”的运用等方面加大评查力度,实现对重点执法单位的案卷实行全覆盖评查。
牵头单位:县委巡察办,县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司法局、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11.发挥行政复议主体作用。成立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落实好《呼图壁县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衔接机制》,推动涉企行政案件的县、乡两级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发声工作指引,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听证前须制定“一案三清单”(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化解路径清单),5日内提交争议化解方案,确保实质性化解率达90%以上;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做好“以案促改”对被纠错案件和败诉案件,对同类案件进行全覆盖评查,通过审理个案提升被复议单位整体办案质量;探索构建涉企复议绿色通道,健全涉企行政复议容缺受理机制,切实抓好涉企行政复议“源头”监管。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四、提升依法决策规范化水平
12.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对属于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对每项涉法事务开展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审议。进一步明确合法性审查要素清单,不断拓展合法性审查范围,对全县各类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涉法事务等事项的实施主体、程序、内容的审查机制进行明确细化,落实涉企执法监督处罚的重大执法决定备案制度,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关口。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13.严把农村“三资”合同协议审查。按照《呼图壁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要求,持续做好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园区的合同协议审查全覆盖,县直部门单位合同签订前,内部法制审核机构与法律顾问出具审核意见,报县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审查备案;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呼图壁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监管服务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审查流程,各乡镇在签订各类合同前,必须由法律顾问出具意见,县法律顾问办公室和乡镇法律顾问办公室再次审查通过后方可签订,建立健全合同备案管理机制,各乡镇合同服务管理中心做好农村“三资”合同的“全周期”管理。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14.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目录管理、定期清理、动态调整”的原则,及时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开展自查清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做到规范性文件“应审必审、应备必备”,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工作,确保文件规范有序。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五、持续提升执法质量
15.持续抓好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梳理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审批、民生政策等领域信息公开,定期清理实效过时信息。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完善自助查询、政策咨询、依法办事、申请接受等便民服务,推动线上线下融通服务。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16.理清自由裁量权基准。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在主动公示本部门(单位)行政执法事项的基础上,理清自由裁量权基准,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单位)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全面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种类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制度,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7.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落实《呼图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实战化演练,提升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制定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工作措施,完善乡镇、村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完善灾害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夯实应急物资保障基础。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七、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18.做好“八五”普法验收工作。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积极开展“送法进基层”系列主题活动,抓好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注重运用新媒体技术和案例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19.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抓好“综治中心”和“法务中心”深度融合,推进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化建设,形成律所轮值进驻县法务中心、公证处常驻县法务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包联乡镇、法律顾问随驻乡镇、村(社区)法务工作站(室)的上下贯通法律服务机制。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20.做好多元化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人民调解组织备案管理、调解案件奖补等相关制度,完善专职调解员选育机制,落实“1+N”工作机制,健全“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的多元化调解队伍,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调解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