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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呼图壁县推行“扫码入企”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8 11:51:18 来源:呼图壁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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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TB002/2025-000007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5-06-18
文号 呼县政办〔2025〕33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呼图壁县推行“扫码入企”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HTB002/2025-000007
信息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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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6-18
文号 呼县政办〔2025〕33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呼图壁县推行“扫码入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呼图壁县推行“扫码入企”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呼图壁县推行“扫码入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精神,落实昌吉州关于开展“扫码入企”试点工作安排,全面规范全县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降低涉企检查频次30%以上,切实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执法扰企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各部门必须扫码报备后,方可进入企业开展检查、巡查、调研等各项活动。部门入企检查不扫码的,由受检企业扫码记录相关信息,县司法局结合扫码情况开展相应监督工作。通过实施“扫码入企”检查,综合推动“计划外无检查”“综合查一次”“行政检查静默期”“三书同达”等涉企检查制度落实,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同时,在全县行政执法监测点推行“庭州行政执法监督码”问题线索“掌上”反馈机制,提高执法监测点反映问题的及时性和便捷性。

(一)落实“计划外无检查”制度。每年1月20日前,县司法局统筹指导本级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公安、消防、税务等涉企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结合“综合查一次”和“行政检查静默期”两项制度,制定并公布《年度入企检查和调研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入企计划》),县司法局统一将《入企计划》导入“庭州执法监督码”程序。各单位严格按照《入企计划》通过“综合查一次”的形式开展入企检查,非必要不在计划以外进入企业。确需入企开展计划以外的巡查、检查、调研等工作的,必须在进入企业一天后向司法局进行备案说明。

(二)落实“综合查一次”制度。以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各相关部门梳理、县司法局督促指导的工作模式,按照企业业态分类,分场景制定“综合查一次”事项目录,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检查事项。综合运用信用等级监管机制,科学制定“综合查一次”年度检查计划,列明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检查事项、检查时间、受检企业,通过“综合查一次”压减行政检查频次,减少比例不低于30%。“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全部并入《入企计划》。

(三)落实“行政检查静默期”制度。鼓励结合监管结果设置每月“行政检查静默期”,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投诉举报、案件查办和上级交办外,非必要不入企检查,保障企业有充分的自主经营发展时间。各部门、乡镇在“行政检查静默期”外严格按《入企计划》开展检查、巡查、调研等工作。

(四)落实“三书同达”制度。各执法部门对行政检查中发现违法问题的,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决定书、责令整改通知书等行政执法文书的同时,还应一并发送《法律风险提示书》《信用风险提示书》,主动向受检企业提示违法“成本”,增强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

(五)建立“庭州执法监督码”信息反馈机制。为全县现有12个行政执法监测点赋码,以“掌上”互动的形式推进涉企监督“四项制度”有效实施。在“庭州执法监督码”程序中开通问题反馈功能,畅通行政执法监测点与州、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渠道,及时发现、解决行政执法中不合法、不合理的问题,以行政执法监督护航企业合法经营。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20日)

1.梳理权责清单。县司法局组织各部门全面梳理全县中小微企业和涉企检查部门、事项、频次等,筛选出参与试点的行政执法部门、乡镇和企业,形成《中小微企业检查事项清单》,推送至县市监局。

2.强化统筹部署。县市场监管局以《中小微企业检查事项清单》为基础,督促指导各涉企检查相关部门按检查场景建立《“综合查一次事项”目录》、制定《“综合查一次”年度检查计划》,县司法局指导相关乡镇梳理入企巡查、检查、调研等工作计划,结合《“综合查一次”年度检查计划》,形成《入企计划》。

3.选取工作试点。以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各相关部门梳理、县司法局督促指导的工作模式,按照企业业态分类,2月18日确定“扫码入企”试点企业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制定检查事项清单,同时予以公布。

(二)实施阶段(2025年1月21日2025年3月1日)

1.构建协同机制。建立“1+N”联合执法模式,以县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应急、环保、税务等部门协同参与,牵头单位每季度召开联席调度会议,根据前一阶段检查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制定本季度“综合查一次”工作任务,报县司法局备案审查。

2.分级分类检查。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综合企业信用等级、行业风险、合规记录等情况划分等级,明确入企行政执法检查频次,动态调整企业风险等级。同时,县司法局协调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成员,适时对《“综合查一次事项”目录》《“综合查一次”年度检查计划》《年度计划》的建立进行帮扶指导,根据目录、计划的制定情况调整平台建设方案,县司法局根据具体时间将《年度入企检查和调研工作计划》导入“庭州执法监督码”程序。

3.规范执法程序。推行“一查多效”,单次检查中同步涵盖安全生产、环保合规、税务稽查等事项,能通过非现场检查、信息共享、书面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达到检查目的,原则上不实施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需要企业整改的,应当“现场书面告知、全程跟踪、及时复核”;需要进一步立案调查的,严格立案审查,重违严惩,形成工作闭环。各行政执法单位之间应当互相推送和检查结果互认,检查事项简单的可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检查。同时,明确检查前“双告知”(提前3日送达检查事项清单及法规依据)、检查中“三记录”(全程执法仪记录+企业确认单+问题交办单)、检查后“五日内反馈”全流程规范,杜绝“多头重复查”。

4.明确执法频次。严格按照“综合查一次”工作要求,涉企行政检查应当根据《年度入企检查和调研工作计划》实施,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检查频次不一致的,遵循“公约数”原则共同研究确定“综合查一次”执法频次,检查频次较少的单位应在靠前批次开展联合监管检查。行政执法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涉企行政检查内部审批程序,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开展检查活动。之后,行政执法人员应按照通过“庭州执法监督码”程序平台向县司法局进行事前备案,3月底前完成对试点企业首次全覆盖检查。除涉企行政检查《年度入企检查和调研工作计划》外,因国家规定、安全生产、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形势,上级开展专项检查、突发情况、临时检查、举报投诉处理或者有关部门移交等,有权限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进行查处,不受年度频次限制。

5.完善动态管理。涉企检查的行政执法牵头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10日根据上一年度综合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对于列入A的企业,相关检查单位可以少检或不检;对于列入D的企业,应增加检查频次;对于要调整等级的,行政执法机关对涉企行政检查《年度入企检查和调研工作计划》进行动态调整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书面报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定需调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依据、内容、对象、频次、方式和时间安排等事项,制定并公布入企检查工作计划,经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县司法局备案。

(三)赋码阶段(2025年3月2日2025年3月30日)

1.加强宣传引导。县司法局统筹各涉企检查牵头部门走访企业,指导企业申领“庭州执法监督码”,实现“一码一企业”,并在企业入口处张贴入企扫码公告和二维码。

2.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点和监督员作用,县司法局指导行政执法监测点申领“庭州执法监督码”,实现行政执法监测点全覆盖持码。每季度对检查过程进行随机抽查评议,对未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擅自增加检查频次的部门,经核实后全县通报。

(四)适用阶段(2025年3月1日2025年5月31日)

1.全面推动实施。推广“一码一企”机制,试用期为3个月,3月份为首个“扫码入企”月,全面按清单检查评定等级。平台投入使用后,由州、县司法局开展培训工作后严格实行“扫码入企”。为每家企业生成专属二维码,扫码可查询检查记录、合规建议及整改进度,企业可在线反馈异议。

2.优化服务供给。开展成果交流会,县工商联每季度组织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及商会召开座谈会,推广“信用修复绿色通道”等典型经验。县工业园区要设立“综合检查服务站”,构建“1名专职联络员+N名专家顾问”模式,提供合规辅导、政策申报等“一站式”服务。建立营商环境监测点,实行“信用豁免”机制,县工业园区负责统计连续三年列入A的企业,为其申请“信用免检”。

三、组织保障

强化思想认识。各部门要正确认识“扫码入企”。实施“扫码入企”不改变对企业的守法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不是准许企业从事特定活动,也不是确认企业具备某种特定资格、身份,不属于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赋码只是减少或者免予非必要的行政检查,不是不管不问、放松监管。

强化组织领导。“扫码入企”是州、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的重要改革举措,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手段,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组织精干力量落实“扫码入企”工作,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各阶段工作压茬推进。

(三)强化工作落实。县司法局负责做好“庭州执法监督码”程序的研发、落地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统筹做好“综合查一次”检查事项的梳理工作,各部门要做好本领域涉企检查事项和检查单位的梳理工作。对未落实“扫码入企”相关制度的单位,县司法局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督促工作落实。

附件:1.呼图壁县涉企行政检查试点企业名单.PDF

          2.呼图壁县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pdf

          3.呼图壁县2025年涉企“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