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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5:41:56 来源: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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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以来,呼图壁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有序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区州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呼图壁县政府党组先后召开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召开全县政府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会议,要求全县政府部门要加大学习力度,吃透精神、悟透原理,切实将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深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编印呼图壁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清单200余册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常态化,累计开展会前学法12场次,建立政府常务会议“以案释法”制度,累计释法11场次,剖析典型案例16件,全县各级领导法治素养得到提升。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2场次140余人次,全县4600余名干部积极参与“法宣在线”网络学法考试,县人大常态化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今年以来累计组织4批次20余人次开展宪法宣誓三是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督察。扎实开展法治督察工作通过书面与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各部门单位开展全覆盖法治督察,实地督察20余家,书面督察30余家,发现共性问题6条,个性问题200余条;针对自治区法治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细化整改措施40条,通过建章立制、强化责任追究、开展专项整治、完善考核评议机制等多项措施推动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全面整改,执法规范化不断提升。

)推进规范建设,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持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审查、备案和清理各项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已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了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策、审查备案等各项程序;加大原有文件的清理力度,梳理规范性文件44件,废止16件,梳理政策性文件105件,废止38件;加大规范性文件检查力度,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督察范围,累计发现问题10余条,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份,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学习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切实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府合同监管体系。研究拟定《呼图壁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呼图壁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监管服务办法》,建立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合同监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事前酝酿、政策审查、集体研究作用,有效防范风险,加大合同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违约风险,及早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截至目前累计审查合同300件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政府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一是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林草执法机构设置,有效解决林草领域执法薄弱问题;推动行政执法向乡镇延伸,研究制定拟下放乡镇执行的处罚事项29项,明确乡镇通用权力事项64项,为乡镇执法打好基础。推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对全县23家行政执法单位100余名执法骨干和法制审核人员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补充完善法制审核岗位人员20余名。加大执法案卷评查力度,改“一年一评查”为“一月一评查”,将复议案件全部纳入评查范围,持续释放压力,推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截至目前已评查案卷25卷,反馈问题60余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开展现场执法监督工作3场次,当场反馈问题5条次,下发执法监督通知书1份,及时追踪整改效果,确保各项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研究制定《呼图壁县乡镇、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修订《呼图壁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持续完善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机制,极选配乡镇法律顾问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全县7个乡镇73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聘用法律顾问2家、专职律师18名、公职律师9名,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16场,提出建议20条,累计审查各类决策事项、协议等376件,其中乡镇审查168件,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撑。三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强化“告知承诺制”落实力度,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和“一业一证”制度建设力度,加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有效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截至目前全县各部门已办理高频事项182项,办理告知承诺制事项71项;加大12345热线投诉事项办理力度,推进限时办理制度,目前累计处理投诉事项3864件,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四是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州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方案实现了行政复议“一个窗口”对外,持续收紧行政复议工作基调,以严的工作要求,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今年以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起,办结17起,其中撤销1件,确认违法3起,纠错率23.5% ,办结案件中均未出现复议后诉讼情况。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府院行政应诉衔接机制,责令对未按要求出庭应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作书面检查,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绩效、班子考核,切实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四)着力利民惠民,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累计投入15万元两中心、大丰镇、二十里店镇工作站配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3台。建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7个截止目前全县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累计接待群众3000余人次,开展调解活动300余件,预防和化解各类纠纷500余件二是进一步拓展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今年以来开展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16次,全县共计392名人民调解员参与培训,培训率达到100%。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今年以来级调委会共排查1421次,排查纠纷395件,预防314件,转相关单位办理31件,依法受理矛盾纠纷调解申请300件,调解成功279件,司法确认34件,成功率93%,协议涉及金额951.5万元。三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制定下发《呼图壁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扎实开展“全民法治大培训”、“宪法法律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累计开展法治讲座1700余场次,覆盖群众5万余人次,解答法律政策问题1000余人次。四是进一步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扎实落实自治区党委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要求,为基层司法所增加事业编制5个,配备司法所协警32名,夯实了基层基础。累计投入70余万元,开展司法所规范化阵地建设,加大司法所人员培训教育力度,组织70余名司法行政干警开展为期两天的专项培训,切实提升人员工作水平。推进司法所业务能力提升行动,不管规范所务管理和业务建设,对标对表14项职能不断完善工作档案和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五)坚持依法公开,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今年以来全县各部门单位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909条,其中政策类信息1259条,案件类信息432条,重大决策类信息8条,政务信息公开率达到100%解答群众来信来电1800余件,认真解答各类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诉求。二是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反馈、总结等工作,62件人大建议、56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复。三是加大公众参与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作用,各级各部门公布举报电话23部,设置举报箱50余个,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10余件

、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呼图壁县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体制机制性问题和不足,亟待解决。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树的不牢,法治意识不强,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弱化、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如,自治区法治督察通报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4起案件未出庭应诉。县交通局办理的9起行政处罚案件执法造假。

二是基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依法办事、依法治理能力欠缺。如,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重视不够,制度规范不健全,导致土地纠纷问题层出不穷,同时,在协调化解过程中,没有采取法治方式有效引导群众,造成多次群体信访。

三是法治人才力量不足。目前法治人才队伍中,还存在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职业化、专业化程度不高,激励保障、监督问责和容错机制不完善问题。如,全县执法人员队伍中,法学相关专业人数远低于10%11家单位法制审核人员未达到5%的要求。

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

今年县人民政府将全面贯彻落实区、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认真对照《昌吉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高位推动,持续发力。每季度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三个协调小组作用,做到执法、司法、普法共同推进,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各乡镇依法治乡(镇)委员会统筹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作用,切实推动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形成上下共抓、层层发力的格局。进一步发挥依法治县办统筹抓总作用,落实“一规则两细则”,及时增强办公室人员配置,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二是狠抓“关键少数”,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常态化开展县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等工作并纳入绩效考核,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自觉性。持续加强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切实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是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法治化能力。持续推动乡镇执法工作,建立过渡期内县直部门对乡镇对口指导机制,2024年9月乡镇开始独立执法,提高乡镇依法治理能力。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基层矛盾源头发现和化解,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形成“三调联动”格局。

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出庭应诉工作责任落实,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