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长 董 智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和政府党组工作,主管审计工作。
二、各副县长协助县长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
(一)常务副县长 魏仲谋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对口援疆、财政、税务、统计、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安全生产、招商引资、机关事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监督管理、国有企业发展、外事、数字化发展和政务公开、军民融合、兵地融合、国防动员、保密、档案等方面工作。负责县工业园区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数字化发展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援疆办)、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二产)、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审计局、政务服务中心。分管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和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兵团、国家税务总局呼图壁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呼图壁支局、工商业联合会(商会)、在呼各金融机构。联系中央及外省区市在呼投资的企业。
(二)副县长 冀原江
负责公安、司法、交通、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
联系县委社会工作部、法学会。
(三)副县长 许建军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林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苗木花卉、农牧业生产、供销、气象、退役军人事务、科学技术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兽医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水利局、农场管理中心、林业和草原局、湿地公园管理局、供销社、退役军人事务局、科学技术局。分管县苗木花卉产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县科学技术协会、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呼图壁分局、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四)副县长 马开珉
负责教育(语言文字工作)、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协助抓好农业农村、水利、林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苗木花卉、农牧业生产、供销、气象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医疗保障局。协助分管县苗木花卉产业园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兽医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农场管理中心、湿地公园管理局、供销社。
联系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边防卫勤训练大队、静宁医院、荣军医院、教育工会。
(五)副县长 田晓峰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救灾、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各类自然灾害救济)、煤炭管理、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民政(老龄、社会救助工作)、电力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民政局。
联系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归国华侨联合会)、党史和文献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伊斯兰教协会、红十字会、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呼图壁管理部、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呼图壁分公司。
(六)副县长 蒋 钰
负责生态环境、商贸流通、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通信、公共检验检测、征兵、关心下一代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三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各民主党派、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县人武部、总工会、团委、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六五四电台、六三一电台、烟草专卖局(公司)、邮政公司、盐业公司和在呼各通信企业。
三、落实“一岗双责”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副县长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维护稳定、意识形态、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等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压紧压实行业领域“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