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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呼图壁县第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第十五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8 10:42:16 来源:呼图壁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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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信息分类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04-08
文号 呼县政发〔2026〕21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呼图壁县第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第十五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信息分类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04-08
文号 呼县政发〔2026〕21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呼图壁县第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第十五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苗木花卉产业园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呼图壁县第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第十五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呼图壁县第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第十五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方案

2026年2月,呼图壁县第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政协第十五届六次会议胜利召开,两次会议形成由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办理的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43件,其中:县人大代表议案2件、建议88件,政协委员提案53件。为做好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

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以科学民主决策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群众的重要体现,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要亲自了解具体情况、制定办理方案,亲自抓好措施落实、审核办理结果,面对面与代表、委员对接沟通,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确保高质量完成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制定方案。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按照《呼图壁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管理办法》(呼县政办〔2024〕6号),及时研究讨论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办理措施、完成时限,并注明责任人、联络人及联系电话,经牵头县领导审核签字(一式两份)后于4月15日前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215室)。需跨年度办理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办理方案,分年度制定办理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责任人、具体措施。

(二)程序规范。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期间,各承办单位每月20日前向牵头县领导汇报办理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将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进展情况(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表格)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215室);议案、建议和提案办复送达期间,各承办单位将答复函(按附件4、6的格式要求)先呈分管县领导审核签字后,再当面送达提议的每一位代表或委员,并由代表或委员填写反馈意见表(附件5、7)。送达后及时将办复情况答复函、反馈意见表(均一式两份)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215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将根据报送情况开展随机抽查,跟踪督查。

(三)按时办结。议案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办复,建议和提案须在2026年6月20日前办复。如建议、提案无法按期办复的,需与代表、委员见面,说明情况并取得支持理解,分别报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同意后,可以延长办复时间,但最晚不得超过2026年7月31日。

(四)确保实效。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当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并在1个月内重新办结并答复。对于2025年结转“承诺办理”的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2件政协委员提案(附件3),相关承办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继续抓好落实。为提高办理实效,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落实法规政策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不折不扣予以解决;对符合法律、政策,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工作计划逐步予以解决,并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政策的问题,要形成书面情况说明,经牵头县领导审签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同意后,由承办单位向代表、委员当面进行解释答复。

四、严格落实办理工作机制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紧盯办理方案、措施、责任、时限“四落实”,做到方案研究、办理过程、办结答复环节与提议的每一位代表、委员“三见面”。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和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对代表、委员联名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要分别予以答复;对综合性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召集各协办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相互协商、共同办理,坚决杜绝不研究、不沟通,各自为政、自行答复的现象。

五、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督查联动机制,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县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信息服务中心对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三见面”“四落实”等情况进行联合督查,相关结果与各承办单位领导干部考核、绩效考核相挂钩,对办理程序不规范、工作推进缓慢或“只承诺、不兑现”等问题予以通报批评,提请分管县领导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追责问责。对情节严重的,将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附件:1.呼图壁县第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wps

          2.呼图壁县政协第十五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wps

          3.结转2025年承诺办理的建议和提案任务分解表.wps

          4.呼图壁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答复函(模板).wps

          5.呼图壁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答复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wps

          6.呼图壁县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模板).wps

          7.呼图壁县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