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呼图壁县教育系统校车安全管理措施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3日
呼图壁县校车安全管理措施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15〕153号),进一步规范全县校车运行管理秩序,压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防范化解校车运行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国资委托运营、部门监管、学校配合”的校车运营管理模式。通过压实安全责任、健全监管体系、深化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构建权责明确、协同联动、常态长效的校车安全治理机制,坚决防范各类校车安全事故发生,全面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二、重点任务与职责分工
(一)县教育局。统筹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牵头抓好日常监管、综合协调、督导考核。一是从严做好源头准入管控,规范校车许可、备案、年检、保险、标牌动态管理,每半年联合部门开展校车安全核验;严格校车运营准入,择优选定运营企业,抓实常态化行业监管。二是做实日常监管和安全教育演练,构建“月联合检查、周线上抽查、日常动态监管”监管模式,依托智能监控平台整治超速、擅自改线、违规停靠等问题,落实隐患交办、整改复核闭环管理;常态化组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师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全年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开展多部门联合应急演练1次。三是健全群众监督反馈机制,公示举报途径,及时受理群众诉求,限时核查处置并反馈结果。
(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校车驾驶人资质审核、背景审查、年度审验及路面执法监管。严格校车标牌核发、年检提醒、到期回收管理,杜绝带病、手续不全车辆上路。聚焦上下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常态化严查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规停靠等违法行为。定期推送驾驶人违法记录,常态化入校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积极参与联合安全检查,从源头压降校车交通安全风险。
(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校车通行线路勘验优化、停靠站点建设养护、道路安全设施保障。新增、调整线路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勘验,持续推进标准化港湾式站点建设。建立道路隐患快速处置机制,一般隐患7日内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及时调整通行线路。每年联合教育、公安部门优化校车运行路线,常态化监管校车企业资质、车辆维保、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四)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校车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督促各单位、企业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处置流程。遇校车突发事件,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参与现场处置,指导开展事故复盘、隐患倒查、短板补齐工作,持续提升校车安全应急管理水平。
(五)县卫健委。开通校车受伤学生绿色救治通道,优先保障伤员诊疗救治。常态化开展校车从业人员应急救护实操培训,普及心肺复苏、外伤包扎等应急技能,全面提升现场自救互救处置能力。
(六)用车学校。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为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健全学生乘车台账,严格落实“定人、定车、定点、定线”管理制度,落实每日随车监管、发车前安全核查、驾驶员状态排查制度。规范学生上下车秩序,落实留校学生看管制度,压实家长监护责任。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校车应急演练,严格执行突发事件10分钟初报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将随车照管员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从严落实日常管理。
(七)县国控集团(资产持有公司)。负责校车固定资产台账管理、车辆运维监督、保险动态管控。与运营企业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明确安全标准、考核细则及违约责任。足额投保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单座保额不低于100万元,按期续保,杜绝脱保运营。常态化参与联合检查、月度例会,闭环处置家长合理诉求。
(八)校车运营公司。落实校车运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驾驶员日检、维修工月检、专业机构半年检三级检修制度,建立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台账。规范从业人员招录、联审、公示、退出机制,对违规、不合格人员坚决清退。配备专职动态监控人员至少2人,校车运行时段全程有人监控,动态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30天。严格落实寒暑假封存养护、开学前3日完成全车隐患清零制度,线路、人员、站点变更必须报批。建立安全绩效考评机制,将违规行车、隐患整改、学校评价、家长反馈与薪酬直接挂钩。
(九)校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出车前自检、酒精检测、车况排查制度,杜绝超速、超员、分心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按时参加培训、体检和应急演练,及时上报道路、车辆安全隐患。遇突发故障、事故第一时间疏散学生、设置警示、逐级上报,收车后清空车厢、规范停放、做好台账记录。
(十)随车照管员。全面负责学生乘车全过程安全管理。发车前核对人数、检查应急设备、监督驾驶员岗前核查。全程维护乘车秩序,及时制止学生危险行为及驾驶员违规操作。收车后全面清查车厢,规范填写每日运行台账,积极参与培训演练,遇突发险情第一时间配合疏散学生、上报情况。
三、健全长效协同监管、考核与追责问责机制
(一)部门联动联席会议机制。
建立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教育局每月牵头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校车运营企业、各用车学校召开校车安全工作例会。会议重点研判阶段性校车运行安全风险,梳理线路通行、车辆运维、从业人员履职、学生乘车管理、道路设施、家长诉求处置等突出问题,统筹推进线路优化、港湾站点建设、道路隐患整治、交通违法查处、从业人员培训、投诉问题化解等重点工作。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问题建立专项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实行整改复核、销号闭环管理,推动各类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二)常态化闭环监管制度。
一是多层级巡查监管。构建“企业线上实时监控、学校每日现场管控、教育局每周线上抽查、多部门每月联合实地检查”全方位监管模式,覆盖校车发车、行驶、返程全流程。依托校车智能监控平台,实时预警超速、擅自变更线路、违规停靠等违规行为,第一时间交办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二是隐患闭环整治管理。针对车辆车况、道路通行条件、从业人员履职、学生乘车管理等领域排查出的隐患统一建档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发现—交办—整改—复核—销号”全流程闭环管控,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三是信息互通报送机制。落实照管员每日报台账、学校每周报情况,各部门互通隐患、违法、事故信息,实现联动共治。
四是车辆运维、保险与经费保障。校车运营企业每日落实车厢通风、清洁、消杀工作;严格执行车辆三级检修制度,寒暑假落实车辆封存养护,开学前3日完成全车隐患清零。规范校车保险动态管理,足额投保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按期续保,严禁脱保、保额不足、检测不合格、达到报废标准校车上路。县级财政将校车监控平台运维、安全培训、应急演练、道路隐患整治等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校车运营企业足额列支车辆维保、安全设备更新、从业人员薪酬保障资金。
五是跨部门联合惩戒。对日常监管中存在履职缺位、违规运营、隐患长期拒不整改的单位、运营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纳入联合惩戒清单,同步作为年度考核扣分重要依据。
(三)考核评价与督查问责处置机制。
一是分层分类考核评价。学校考核。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各校年度安全生产、平安校园核心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直接关联单位评优评先;随车照管员日常履职、乘车秩序管理、台账记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运营企业考核。校车运营企业建立量化绩效考核体系,将平台预警处置率、超速隐患整改率、安全隐患闭环完成率、学校日常评价、家长满意度五项核心指标,与驾驶员薪酬、奖惩、岗位聘用直接挂钩,落实奖优罚劣。
二是专项督查与分级问责。每学期由县教育局联合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组织不少于1次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全面核查安全制度落地、隐患治理、日常管控、应急保障等工作落实成效。对安全责任落实虚化、日常管理松散、隐患整改滞后、工作流于形式的学校、运营企业,采取书面通报、约谈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扣分等处置措施;因监管失职、违规运营、岗位履职缺位引发校车安全事故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