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镇
政府信息公开
乡镇职能

乡镇职能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大丰镇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

3.领导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工作。

7.办理呼图壁县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大丰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命令及本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执行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呼图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4:00,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4:00,15:30-19:30(冬季)

工作地点:呼图壁县大丰镇新丰街9号

三、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李璐   联系电话:0994-427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