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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税收共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21 15:03:41 来源: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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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8日,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税收共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健全税收共治格局,提升税收征管质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强化税收征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实施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1〕1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新政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第十六条:“研究出台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具体措施,明确政府各层级、各部门税费征缴保障职责,进一步健全税收共治体系”的要求,为坚决落实中办、国办和自治区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财政牵头、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呼图壁县税费共治新格局,深入推进涉税信息共享、信用协同、管理互助,提升税收协同征管效能,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共治格局,助力呼图壁县经济发展,制定了《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税收共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推进税收共治是落实中央税收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举措,也是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2021年12月,人民政府起草了《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税收共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书面征求了23个单位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本稿,并于呼图壁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形成最终方案。

三、目标任务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呼图壁县税费共治新格局,深入推进涉税信息共享、信用协同、管理互助,提升税收协同征管效能,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共治格局,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呼图壁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主要内容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税收共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分为四个部分: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附件。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财政牵头、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呼图壁县税费共治新格局。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

(一)建立共治领导组织机构。成立“呼图壁县税收共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税收共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决策。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二)夯实涉税信息共享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共享信息的字段名称、口径、标准、期限等,形成统一的共享信息模板。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担任税收共治网格化联络员,负责横向对接等工作,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构筑税源网格化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乡镇网格化管理优势,做好基本养老和基本医保征缴工作,协助税务、医保、社保部门开展基本信息采集、费源情况排查、辅导宣传、涉费问题协调等基础信息共管工作。

(四)构建税费征管协作共治体系。各成员单位应履行税收行政执法协助的具体义务和责任,在税务部门开展社保费征收、非税征收、委托代征、风险应对、采取税收保全及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等税收治理行为时,要按照《税收征管协作事项清单》的要求,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税。

(五)搭建经济税源共育体系。招商部门和各园区(乡镇)要树立培育税源主体责任意识,着力扩总量、培存量、提质量。在抓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工作中,强化组织力度,与税务部门共同研究实施引育策略,不断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要密切关注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及时响应企业诉求,传递政策信息,助力企业发展和税源涵养。

(六)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共建体系。税务部门根据企业税收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的评价结果,对纳税人依法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主动向社会公告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通过逐步建立税收守信行为联合激励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税收遵从环境。

(七)打造涉税服务共享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发布税收共治工作动态,及时分享税收工作成效,提升各业务部门参与税收共治的积极性;积极引导专业涉税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青年创业协会等专业团体参与税收共治共享体系,减少行业性涉税风险,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共享税收改革红利。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

(一)加大组织落实力度。

(二)营造协同共治氛围。

(三)严格督导考核。

第四部分,附件。

(一)呼图壁县税收共治领导小组

(二)信息共享部门职责

(三)税收征管协作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