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我县共有河流20条,河流长度861公里,其中:州级河流1条,呼图壁河,河长为州分管领导,河段长为县主要领导;县级河流2条,雀尔沟河和库尔阿根河,河长为县分管领导,乡镇级河流17条,设立乡(镇)级河长 14 名、村级河长 33 名,实现“河流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的全域覆盖。我县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治水目标,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扎实开展“碍洪图斑”排查、河湖库“清四乱”专项整治、涉河建设项目监管,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河湖生态持续向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各级河长主动担当作为,守好管河护河“责任田”
一是全面开展履职评议。充分用好评议“指挥棒”作用,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河湖长制及相关部门履职尽责评议,评议优秀河湖长5名,分别为呼图壁河河段长徐雪峰、秦旭东、朱月、杨钊,阿斯勒、大汗沟河河长王新刚;优秀河湖长制单位8个,分别为呼管处、县委宣传部、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财政局、林草局、文广旅局。评议工作有效激发各级河长及成员单位的履职积极性。
二是动态调整河湖长。实行责任递补机制,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县级河长2人,乡(镇)级河长9人,村级河长7人,确保县、乡(镇)、村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不脱节、不断链,责任不落空。
三是加强巡河巡查。目前各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1799次,其中:州级巡河1次,县级巡河17次,乡(镇)级巡河236次,村级巡河1546次,巡河履职常态化,提升了河湖监管能力。同时在呼图壁河、雀尔沟河、大西沟等重点水域安装安全警示牌38个,强化了巡河安全防护及警示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
一是持续整治“四乱”。对河湖库“四乱”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建立台账,实行挂单销号管理。巡河发现问题25处,其中:整治完成23处,分别为雀尔沟镇8处、大丰镇2处、五工台镇3处、园户村镇2处,二十里店镇3处、二十里店工业园区3处、石梯子乡2处。整治不彻底2处,为雀尔沟河老政府对面河岸堆放养殖垃圾、雀尔沟镇国有林管护站西侧河岸堆放生活垃圾。目前,雀尔沟镇正在推进整改。
二是开展河道专项整治。对雀尔沟镇西沟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共排查16家牧家乐,10家牧家乐存在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5家,其余5家与水利、文旅、乡镇达成协议,明年5月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予以拆除迁移,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精准复核碍洪图斑。2025年水利厅推送155个疑似碍洪图斑,经复核认定150个不存在碍洪问题,主要是跨河桥梁66个、高压线7个,沿河厂房14个、道路5处、沉砂池5处、羊圈20个、河道砂坑20个、防洪堤、护岸13个;5个为碍洪“四乱”问题,已整改完毕4个,分别是雀尔沟河大丰镇联丰村废弃沉砂池1座、雀尔沟西沟白桦林蒙古包2座、翁格尔登萨依河九洲恒昌集装箱1个;未整改1个,为雀尔沟西沟白桦林彩钢棚,正在推进整改中。150个图斑复核资料及4个图斑整改资料已上传自治区重点河湖监管系统,通过州水利局审查,并报水利厅审核。
(三)突出水岸共治,推动水域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严格涉河项目监管。遵循“确有必要、不可避让、确保安全”原则,严格空间用途管制,严把涉河项目审批监管。今年共对27处涉河建设活动选址情况进行审核,对存在侵占河湖岸线的,责令其调整选线方案;对确需侵占且无法避让的,要求其编报涉河工程建设方案,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审批涉河建设项目4个,加强其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已批复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施工。对2023年以来审批的13个涉河建设项目录入重点河湖遥感监测系统,构建涉河建设项目“一张图”,规范项目日常监管,维护河湖岸线稳定和防洪安全。
二是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落实生态水量泄放任务,全面加强下泄水量管理。呼图壁河全年生态水量指标9605万m³,目前累计下泄生态水量13700.47万m³,完成率142.6%,其中:齐古水库断面生态水量9921.95万m³,青年渠首断面生态水量1675.48万m³,芨芨坝断面生态水量2103.04万m³。雀尔沟河全年生态水量指标283万m³,目前累计下泄生态水量734.91万m³,完成率259.7%。水岸共治与生态修复同步发力,河湖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四)加强专项整治,阻水片林排查整治落地有声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河长办〔2025〕1号)精神要求,对我县12条河流存在阻水片林、高秆作物、围堤等妨碍河道行洪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并进行论证分析。经排查,河道临水线内无耕地、围堤,存在片林27.84万m2(约2812亩),分析研判认定其均不阻水,不影响行洪,研判结果得到区、州认可。
(五)持续加强河道治理,守好河道安全线
以项目为依托,投资7669.46万元,治理河段总长22.01km,新建护岸24.88km。其中,库尔阿根河小土古里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治理河段9.1km,新建护岸9.1km;雀尔沟河哈族坟3号桥至乌伊公路桥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治理河段7.27km,新建护岸6.15km;呼图壁河二闸至北疆铁路大桥段河道防洪工程治理河段5.643km,新建护岸9.632km。工程的建设在筑牢安全屏障的同时有效减少水土流失,系统性提升河道两岸生态环境质量。
(六)加强河湖执法监管,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大幅提升
建立健全河湖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加强水利、环保、文旅、乡镇等多部门协作,开展水域岸线、水环境联合执法4次。通过联合执法监管,有力打击了破坏河湖生态环境及侵占河湖岸线的违法行为,涉事企业负责人法治意识逐渐增强,河道面貌持续改善;同时,鼓励公众参与河湖监督,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3条,有效处理率达100%,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河湖保护长效机制。
二、存在问题
一是村级河长履职尽责不到位。村级河长落实巡河职责时存在突击完成任务的情况,未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常态化巡河,巡河工作流于形式,未能充分发挥“排查隐患、及时处置”的核心作用。
二是河湖库“四乱”问题整治不到位,易反弹。“四乱”问题易死灰复燃,巡河发现的25处问题中有2处问题经多次清理整治后又反弹,如雀尔沟镇老政府段牧民沿河而居,居民在河道堆积大量生活、养殖垃圾,多次清理整治,但治理成效不稳固。
三是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沿河煤炭、化工企业环保意识淡薄,沿河私设排污口、乱堆煤泥煤渣,且管控措施不到位,导致今年来发生2起漏排事件,分别为二十里店工业园区内力高商砼站向河道内排放污水;天业小东沟煤矿煤泥泄漏至河道,造成河段水体污染。
四是涉河建设审批认知不足。部分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对涉河建设项目审批要求认识不足,存在“重建设、轻审批”“先建设、后补手续”的侥幸心理,未充分认识到未批先建行为对河湖生态和防洪安全的潜在危害。今年共发生5起涉河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行为。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聚焦履职效能提升,健全河长管理机制。依托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河长巡河轨迹进行监控,杜绝突击巡河、漏巡缺巡等现象,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河长履职能力。
二是深化“四乱”问题整治,构建长效管控体系。针对“四乱”问题易反弹特性,建立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对易反弹问题点位实行挂牌督办,联合乡镇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同时,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引导牧民规范处理生活及养殖垃圾,通过“疏堵结合”方式巩固治理成效,防止问题死灰复燃。
三是强化企业监管执法,筑牢水污染防控防线。联合环保、应急等部门开展沿河企业专项排查行动,重点核查煤炭、化工企业的排污许可、固废堆放等情况,对私设排污口、违规堆存煤泥煤渣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四是加强审批政策宣传,规范涉河建设管理。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企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及违规后果。在项目立项阶段提前介入,对重点建设单位开展“一对一”政策解读,杜绝“先建设、后补手续”的侥幸心理。同时,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引导建设单位主动履行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