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镇
政府信息公开
乡镇职能

一、乡镇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命令及本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呼图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时间及地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

工作地点:呼图壁县大丰镇新丰街9号

三、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何超    

联系电话:0994-427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