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县政办〔2021〕21号
关于印发《呼图壁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呼图壁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呼图壁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深刻吸取“4・10”白杨沟丰源煤矿透水事故教训,结合近期青海、云南等地地震灾害及极端天气频发现状和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灾情及分布
(一)2020年1月至3月南部山区局地降雪量较大,1月24日至29日、3月5日至7日多次出现强降雪、雨夹雪天气过程,未发生融雪性地质灾害灾情;4月至10月南部山区局地降雨量较大,4月14日至15日、5月5日至6日、6月12日至14日、27日至29日,7月6日、12日至13日、22日、27日至28日,8月13日、27日至28日,10月6日至7日、9日至10日期间出现过强降雨天气过程,发生汛期地质灾害2起,均为原石梯子乡白杨河村发生山体滑坡灾害,无人员伤亡。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达到统计规模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2起,无地质灾害伤亡。
(二)呼图壁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分为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四种,县域内各种地质灾害(包括潜在的地质灾害点)共计380处,按地质灾害类型划分:山体滑坡104处,崩塌181处,泥石流94处,地面塌陷1处。按行政辖区划分:雀尔沟镇274处(滑坡82处、崩塌116处、泥石流75处、地面塌陷1处),石梯子乡106处(滑坡22处、崩塌65处、泥石流19处)。分布情况:崩塌灾害主要分布于雀尔沟镇、石梯子乡、公路和乡村道路沿线山体陡峭区段;滑坡、泥石流灾害在中低山区较为发育;地面塌陷主要在雀尔沟镇矿区分布较为密集。
二、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及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我县地质环境和水文气象条件复杂,地质灾害的发生不仅局限于汛期,还可能不定期发生,加之以往地质灾害体的复活移动,潜在威胁较大,必须采取有效的工程治理、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点、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栅栏等防治手段,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根据我县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和以往地质灾害体复活移动情况及气象水文特征,确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在雀尔沟镇、石梯子乡,重点防治点位8个(雀尔沟镇5个、石梯子乡3个),根据圈定防范的重要隐患点和重点区段地质灾害情况,拟定以下针对性防治措施。
(一)雀尔沟镇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
1.呼图壁县白杨沟丰源煤矿、白杨沟煤矿对面山体滑坡。
灾情预测:该处滑坡体位于白杨沟丰源煤矿以西及原林场苗圃南侧上方(目前已转让白杨沟煤矿使用),该区域滑坡由于早期小煤窑的地下采煤,坡脚开挖,陡崖卸荷裂隙发育,又因道路建设等人类活动,部分地段坡度达到80°,地形地貌条件为滑坡的变形提供了一定的下滑力和临空条件。2016年6月26日,受强降雨影响,白杨沟丰源煤矿及原林场苗圃以西100米处发生3处滑坡地质灾害。遇地震或强降雨仍有继续滑动的可能,直接威胁滑坡体下道路、水渠、厂房及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措施:由雀尔沟镇人民政府牵头,对白杨沟煤矿办公楼对面滑坡体下方居住的1户牧民进行搬迁避让,并定期对原定居点进行巡查,防止牧民回迁。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负责督促白杨沟丰源煤矿、白杨沟煤矿、红三沟煤矿指定专人每月对滑坡体至少进行一次位移监测,遇连续降雨或强降雨时进行24小时监测,同时做好巡检记录,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段设置警示牌,发现险情第一时间做好避让疏散工作,将险情速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
责任单位:雀尔沟镇人民政府
2.呼图壁县“江山多娇”观景台沿线及国防公路S101线106公里+200米处山体滑坡。
灾害预测:该区域夏季过往驻足车流量大,游客在观景台沿线活动较为集中,需重点防范。国防公路S101线106公里+200米处滑坡体虽规模较小,但危害性较大,滑坡体前缘已侵入到公路边缘,公路西侧山坡滑坡体比较发育,遇强降雨或连续降雨渗入并润滑地层,在地应力、重力作用下,地层易产生蠕动下滑,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可能阻断交通,直接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
防治措施:由县交通局牵头负责,雀尔沟镇人民政府配合,指定专人定期对观景台沿线进行巡查,对国防公路S101线106公里+200米处山体滑坡体进行位移监测,汛期加密观测频次,发现险情第一时间通知公安交警大队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和避让疏散工作。县交通局、雀尔沟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必要措施,设置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注意安全,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雀尔沟镇人民政府
3.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呼图壁县宽沟煤矿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
灾害预测:地面塌陷、地裂缝区域位于神华宽沟煤矿矿区西南侧,此处为雀尔沟镇西沟村牧民春秋草场,2014年2月由雀尔沟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国土资源局、畜牧兽医局等相关单位协调神华宽沟煤矿对西沟村16户牧民给予草场补偿并搬迁,但巡查中发现仍有牧民在塌陷区周边放牧。
防治措施:由雀尔沟镇人民政府牵头,逐村逐户做好已搬迁牧民的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牧民在安全区域居住和放牧,并定期对原定居点进行巡查,防止牧民回迁。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委配合,督促宽沟煤矿指定专人每月对塌陷区、地裂缝区至少进行一次监测,汛期加密观测频次,同时做好巡检记录,同时在查清采空区的基础上划定采空区影响范围,设置防护栅栏和警示牌,充填裂缝并夯实平整,原通行道路禁止一切行人及车辆通行。
责任单位: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呼图壁县宽沟煤矿
4.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小甘沟煤矿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
灾害预测:地面塌陷、地裂缝区域位于小甘沟煤矿矿区东侧山体,此处为雀尔沟镇霍斯铁热克村牧民夏季草场,巡查中发现草场北侧有一户牧民居住,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畜安全。
防治措施:由雀尔沟镇人民政府牵头,做好灾害区域北侧居住牧民的搬迁工作,引导牧民选择安全区域居住和放牧。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委配合,督促小甘沟煤矿指定专人每月对塌陷区、地裂缝区至少进行一次监测,汛期加密观测频次,做好巡检记录,同时在查清采空区基础上划定采空区影响范围,设置防护栅栏和警示牌,充填裂缝并夯实平整,原通行道路禁止一切行人及车辆通行。
责任单位: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小甘沟煤矿
5.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呼图壁县东沟煤矿矿区地面塌陷、山体滑坡。
灾害预测:地面塌陷、山体滑坡区域位于东沟煤矿办公楼南侧450米处11B602工作面的山体上,塌陷坑走向75°,塌陷带长度240米。在塌陷带西南侧,发育一处滑坡,滑坡体整体形态呈圈椅状,滑坡体主滑方向100°,滑坡体长度1180米,宽度250米。此处为雀尔沟镇霍斯铁热克村夏季草场,主要影响过往牧民和牲畜安全。目前东沟煤矿已对现有裂缝进行人工回填,就近取土填料夯实后进行平整,在山体顶部沿滑坡体后缘外围修建土渠截排水沟,并在滑坡裂缝影响区域进行铁丝栅栏围护、设置警示牌。
防治措施:由雀尔沟镇人民政府牵头,做好霍斯铁热克村及周边牧民地质灾害防范知识的宣传引导工作,引导牧民在安全区域居住和放牧。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委配合,督促东沟煤矿指定专人每周对塌陷区、地裂缝区至少进行一次监测,汛期加密观测频次,做好巡检记录,同时在查清采空区基础上划定采空区影响范围,设置防护栅栏和警示牌,充填裂缝并夯实平整,原通行道路禁止一切行人及车辆通行。
责任单位: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呼图壁县东沟煤矿
(二)石梯子乡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
1.原石梯子乡霍斯托别村山体滑坡。
灾害预测:该滑坡体位于东沟霍斯托别村,滑坡隐患属拖拉式蠕动滑坡,坡面裂缝最初出现于2004年,该滑坡体呈圈椅状地貌发育,东西两侧基本被冲沟所控制,北至坡脚道路,南到坡顶。滑坡体表面呈折线型,平均坡度20-30°,长约200-400米,宽约150-300米,厚约3-8米。受滑坡体微地貌及裂缝控制,滑坡体上的多处浅表层土体发生蠕滑变形,规模几十米不等。该滑坡体裂缝有增大增多趋势,在降水等因素作用下,有继续发生滑动的可能,稳定性差,影响坡脚过往行人、车辆安全。2019年石梯子乡人民政府已对滑坡体下方房屋进行拆除,巡查中发现仍有牧民在此区域放牧。
防治措施:由石梯子乡人民政府牵头,做好霍斯托别村已搬迁牧民地质灾害防范知识的宣传引导工作,引导牧民在安全区域居住和放牧,并定期对原定居点进行巡查,防止牧民回迁。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委配合,督促石梯子西沟煤矿指定专人每月对滑坡体至少进行一次位移监测,汛期加密观测频次,做好巡检记录,同时在查清采空区基础上划定采空区影响范围,设置防护栅栏和警示牌,充填裂缝并夯实平整,原通行道路禁止一切行人及车辆通行。
责任单位:石梯子乡人民政府、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矿
2.原石梯子乡白杨河村山体滑坡。
灾情预测:该滑坡体位于西沟白杨河村、石梯子西沟森林管护所西侧,距西沟煤矿约450米,其下方原为白杨河村居民点,结合牧民定居工程已将原来的32户牧民全部搬迁到新的定居点。该滑坡体高约50-100米,平均坡度30-50°,长约80-150米,宽约50-150米。该滑坡体在2019年、2020年均有明显的滑动迹象,滑坡体后缘已发育有明显的弧形拉张裂缝,坡体正处于蠕滑变形中,且有增宽趋势,在降水等因素作用下,有发生整体滑动的可能,稳定性较差。该滑坡体一旦滑动,将会严重阻塞沟谷,在强降雨条件下,西侧沟谷有可能引发泥石流。
防治措施:由石梯子乡人民政府牵头,做好白杨河村已搬迁牧民的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宣传引导工作,引导牧民在安全区居住和放牧,并定期对原定居点进行巡查,防止牧民回迁。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委配合,督促西沟煤矿指定专人每月对滑坡体至少进行一次位移监测,汛期加密观测频次,做好巡检记录,同时在查清采空区基础上划定采空区影响范围,设置防护栅栏和警示牌,原通行道路禁止一切行人及车辆通行,发现滑坡体有明显的滑动预兆后,迅速做好避让和疏散工作,并将险情速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由天东林管局呼图壁分局牵头,做好石梯子西沟森林管护所人员的安排部署工作,如遇强降雨天气过程,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撤离。
责任单位:石梯子乡人民政府、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矿
3.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矿山体滑坡。
灾害预测:该滑坡体位于石梯子西沟煤矿职工宿舍楼西侧山体,滑坡体单斜坡面地貌发育,东至坡脚道路,西到坡顶。滑坡体表面呈折线型,平均坡度35-50°,长约100-180米,宽约120-150米,厚约3-10米。该滑坡体整体滑动后岩土体结构受到较大扰动,坡面拉张、剪切及湿陷性裂缝纵横交错,坡体切割严重。受滑坡体微地貌及裂缝控制,滑坡体上的多处浅表层土体发生蠕滑变形,规模几十米不等。该滑坡体上裂缝有增大增多趋势,遇地震或强降雨仍有继续滑动的可能,直接威胁滑坡体下方道路、水渠、职工宿舍楼及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2018年西沟煤矿已在滑坡岩土体下方设置锚网围护,并在滑坡体下方道路设置了双向警示牌。
防治措施:由石梯子乡人民政府牵头,做好周边牧民地质灾害防范知识的宣传引导工作,引导牧民在安全区域居住和放牧,定期对原定居点进行巡查,防止牧民回迁。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配合,督促西沟煤矿指定专人每月对滑坡体至少进行一次位移监测,汛期加密观测频次,做好巡检记录,发现滑坡体有明显的滑动预兆后,迅速做好避让和疏散工作,并将险情速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
责任单位:石梯子乡人民政府、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矿
(三)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气象因素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我县每年春季气候迅速回暖、夏季雨水集中、入冬气候反复的特征,预测春季融雪快、气温回升快,加上降水因素,山丘及丘陵地带可能发生融雪性洪水,同时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灾害;夏季暴雨、长时间降雨在山区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入冬时节气温反复,易形成蠕动型滑坡、泥石流灾害,需及早做好防范工作。
2.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从交通、水利、采矿等工程建设活动强度分析,公路沿线大型工程建设等人类活动强烈地区,地质灾害发生概率明显高于其他人类活动轻微地区。农村地区建房存在未考虑周边地质环境条件、选址不当、缺乏完善排水设施和坡角不合理开挖等问题,易形成地质灾害隐患,需加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范工作。
3.地震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中国地震台网数据,2020年我县共发生3.0以上地震4起。地震震级不大,但山区的破坏性、危险性增大,造成县域内潜在的不稳定斜坡诱发产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害性增大。
三、保障措施
(一)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加强防治专业队伍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由相应等级的资质单位承担,治理费用根据设计方案核定。
(二)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县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并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与县气象局加强协作,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监测工作,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县应急管理局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地质灾害应对处置的综合指导、组织和协调。
(四)县发改委、生态环境、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旅局、卫健委、气象局、地震办等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教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与避险工作明白卡发放工作,积极组织和动员地质灾害区群众做好搬迁、避让与疏散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区段和重要隐患点设置防护栅栏及警示牌,确保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社区)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摸排上级地质灾害前兆险情和报告灾情。
(六)县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各级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举办地质灾害防治讲座,常态化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动员全社会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做好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加大重点区域地质灾害动态监测频次和巡回检查力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迅速上报信息。
(八)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不发生大的地质灾害,确保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原文件 呼县政办〔2021〕21号关于印发《呼图壁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doc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存档。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