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部门职能

(一)依照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法律、法规、政策和州县统计调查计划,拟订本县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一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及国家的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县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县重大国情国力、区情区力、州情州力和县情县力普查及抽样调查任务;拟订本地区各项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审批各乡镇及县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四)组织协调各乡镇、县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领导和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

(七)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业务技术教育、统计干部培训,提高全县统计工作水平。

(八)协调、组织完成国家、区、州、县的城镇、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及企业调查任务。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联系人:王瑞年

联系电话:0994-4502323

工作地点:呼图壁县锦华大道与幸福路交叉口东340米

统计违法举报电话:0994-4517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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